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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计划生育

第八节 计划生育



  浩良河化肥厂于1975年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刘印东(医院院长兼),机构设在职工医院。
  1975年5 月,根据中央23号文件精神,厂开展了第一次计划生育大会战。成立了会战指挥部,指挥由党委书记王庆堂担任。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共做女扎115 人,上环15人。没有正常理由而拒绝做绝育者1 人,受到了免晋一级工资的处份。
  1977年,厂进行了第二次计划生育大会战,会战指挥刘印东。这次会战历时两个月,做女扎47人。
  1979年8 月,厂进行了第三次计划生育大会战,会战指挥刘印东。厂医院成立了两个手术队,不分昼夜为地方和厂内育龄夫妇做手术。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共做女扎154 人,男扎2人,厂中层以上干部除有特殊情况外,一律做了手术。
  1980年,中共中央下发《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公开信》,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厂全体党团员和职工,积极响应。8 月,厂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办法”。1981年7 月,厂下发了《关于实行晚婚、晚育奖励办法》。1982年10月,厂下发了“计划生育责任制试行规定”。经过几年来的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厂多次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