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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七年

一九六七年



                   一九六七年
  五月十八日,东北电业管理局(67)东电设发字第300 号文件同意由合江电网向化肥厂供电。
  九月十五日,石油工业部(67)油重计字第182 号文件同意从一九七〇开始,每年向化肥厂提供原料重油45000 吨。
  十二月三十一日,龙江革武字(67)55号文件正式批准化肥厂厂址定在绥佳线浩良河车站西偏北砖厂旧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