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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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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二、编纂原则:实事求是,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特点,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时间断限:上限从1947年人民政府接管矿山、恢复煤炭生产起,下限记到1985年底,但对自然地理、历史沿革,根据查找的资料向前做了追溯;为保持事物发展的完整性,对极少数记述也向后做了适当的延伸。
  四、内容编排:全志书设30编和总述、大事记、附录,分编、章、节记述,目题为黑体。
  五、表述形式:以文字记述为主,辅以图表、照片和附录。除总述叙议结合外,其它均为事实记叙,不加评论。
  六、纪年方法:采用公元纪年,中国历史纪年放在括弧内,在行文中务必用中国历史纪年处,则将公元纪年放在括弧内。
  七、称谓书写:各种机构、部门、社会团体和会议名称等,在行文中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多次出现时酌情用简称。如中共双鸭山市委、市首届人代会、市政协等。
  八、人物立传:生不立传。入传者,为籍属双鸭山市在本地或在外地之人和外籍人在双鸭山推动历史前进或阻碍历史发展,在人民群众中影响较大的人物。省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发明创造的知名人士,以名录简介形式入志。
  九、志书资料:大部分录自市档案馆资料和各部门编写的史料,统计数字均以市统计局的数字为准。表述过程中一般不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