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
双鸭山市土地总面积为1 614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81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0.6%,荒山面积26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16.6%,草原河流面积6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4.1%,可耕地面积25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15.5%,城建面积5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3.2%,工矿、交通、农村居民点面积16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10.0%。截至1985年末,全市共有耕地372 699亩,人均耕地0.8亩,其中:国营农场耕地190 684亩,郊区耕地152 548亩,农村人均占耕地3.08亩。区街11 089亩,机关团体7 040亩,双鸭山矿务局7 131亩,双鸭山林业局4 207亩。
丘陵山地以发展林、果和牧业为主,平原土地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和蔬菜,尚有268平方公里的荒山可供开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