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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口增长

第三编 人口

第一章 人口简况

第一节 人口增长


  
                 第一节 人口增长
  双鸭山市因开发较晚,从1928年到1943年间有零散不定居的人口百余人,无人口资料可考。有户籍记载始于1949年。随着煤炭生产的发展,人口猛增。1949年全市有2 569户,11 948人。其中:男7 937人,女 4 011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市有 7 674户,37 723人,其中:男22 670人,女15 053人。到1956年建市时,增长到17 080户,人口83 677人,其中:男47 410人,女36 267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市总户数达46 661户,人口 232 437人,其中:男122 549人,女 109 888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 87 828户,人口 416 015人,其中:男211 940人,女204 075人,1982年比1964年总户数增加41 167户,增加88.23%,人口增加183 578人,增加78.98%。1985年末全市总户数已达105 148户,人口427 288人。
  双鸭山市人口增长急剧,其原因:一是1958年以来,由于煤炭工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其它行业的大发展,这就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外省人口大量涌来双鸭山,自1950至1960年的11年间由全国各地净迁入双鸭山市的人口为267 290人,占1960年末总人口的93.36%;二是人口自然增长较快。1950到1980年31年间共出生人口为235 365人,平均出生率为33.57%,自然增长人口(扣除死亡人口)为188 299人,占1980年末总人口的48.03%,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86‰。1965年自然增长人口 13 453人,接近1950年末全市总人口数,出生率高达63.88‰,自然增长率为57.91%。,是建市以来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的一年。
  1966至1974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生育工作受到“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生育失控。9年间全市平均人口出生率达38.16%。,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达32.24%,每年平均出生 11 336个婴儿。因此,本市人口属年轻型向成年型过渡人口。  本市人口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全省同期人口平均增长速度3.7%的水平,由1949年占全省总人口的0.12%上升到1982年占全省总人口的12.73%。
  1985年末,全市总人口427 2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