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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婚姻构成

第五节 婚姻构成



                  第五节 婚姻构成
  双鸭山市15岁以上人口1982年人口普查总计262 641人,其中:男132 972人,女129 669人;未婚合计86 357人,其中:男45 954人,女40 403人;有配偶合计162 398人,其中:男81 409人,女80 989人;丧偶合计12 614人,其中:男4 858人,女7 756人;离婚合计1 272人,其中:男751人,女521人。
  1975至 1985年间,由于提倡晚婚,故未婚人数明显增长;由于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丧偶人数明显减少。1978年后离婚人数明显上升。1951至1953年3年间共离婚90对,而1978至1985年8年间,离婚的达1 024对(指民政部门办理的,不含法院判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