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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水排水

第二节 供水排水



                  第二节 供水排水
  一、供水
  
  1949年双鸭山矿务局修建大口井1座,抽安邦河水,经过滤引进贮水池.供尖山区部分居民饮用,大部分居民仍饮用土井水。1952至1960年,先后修建 2处水源井,建立了 28个供水站,铺设主干管输水管道 1.13万米,建贮水池3座。1961年省地质局对定国山水库至福利屯进行了勘查,认定市区地下水净贮量为 28亿吨,日开采量为20万吨。1962年2月,矿务局把尖山区的自来水生产设施 (不含选煤厂专用的三号井及铺设管路) 移交给市建设局统一管理,各煤矿的区办工业和居民用水仍由矿务局负责供给。随着煤炭事业的发展,居住人口增多,1964年 6月1日成立了市自来水公司。1974年国家投资17万元,修建了七号井,铺设输水管道300米。1978年动工修建自来水净化厂,1981年9月16日交付使用。截至1985年末,尖山中心区有水源井 6眼,供水管道5.6万米,日供水能力2万吨,基本满足了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一些大企业和各矿区自备水源。1985年末全市自备水源井79眼,水塔5座,大口井3眼,自备水源井日供能力计4万吨。
  水质检验及保护 1982年开始对井下水源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有铁、锰、溶解氧、总碱度、硬度和余氯。开展了除铁与消毒工艺,市区饮用水含铁量和卫生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水源井、站、厂、池都设有围墙或电网,有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管道铺设及维修市区有主输水管道1条,长度为1.8万米,随地形自然坡度埋深2至2.5米。市自来水公司成立前,管道铺设与维修由矿务局承担,之后由自来水公司承担。
  服务与水费价格1985年末,尖山区有人口12万人,使用自来水人口6.1万人,普及率为51%,直接入户送水人口为5.5万人,部分用户安上水表,工业用水户255个。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市区水费定价为居民担水0.05元/吨,有上水无下水户0.10元/吨,有上下水户0.15元/吨。
  二、排水
  市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建筑物分布在山谷丘陵之中。生活污水、雨水依地势向低处流泄。1963至1964年间,国家投资84万元,治理经流排水,修建了火车站至站北涵洞,长 478米,青石建筑;食品公司至站北涵洞,长 297米,石砌雨水明渠;五马路两侧(矿宾馆至市招待所)涵洞,长2 981米和菜窖至六号线长 787米、新兴大街1 000米、西平行路(三马路至食品公司)长1 209米的3条排水暗渠。1974至1978年,利用城市维护费18万元,维修、新建排水设施,采用400毫米陶瓷管修建了300米的八马路排水管道,建排水主干线7 000米,支干线7 500米。
  随着市政工程设施的发展,在改造道路的同时,修建了排水配套工程。1979至1985年间,共投资94万元,修建管道9 869米,建检查井 188座。截至1985年末,市区有排水管道2万米,检查井263座,由雨水、污水合流改造成雨水、污水分流,污水经处理后,汇集到六号线、中心站、建设路、双鸭山火车站4个排放口,最后排入安邦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