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照明
第三节 照明
第三节 照 明
市区路灯照明,始于1956年。同年在修建市区道路时,国家投资26 450元,由火车站经矿务局门前,沿一马路到南小市居民区,架设照明线路5 300米,安装路灯20盏,功率为100瓦的白炽灯泡,伞形灯罩。1963年起,随着城市道路的翻修改造,路灯数量和种类得到增加和更新。各区主要街道也安装了路灯。1979年五马路、站前路设置单侧圆球路灯20盏。1980年新兴大街单侧换成水银灯。截至1985年末,尖山中心区照明线路长 42 900米,安装路灯1 186盏,主干道照明线路也由明线改为暗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