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污染治理
第二节 污染治理
第二节 污染治理
一、烟尘治理
从1980年开始,市环保部门重点抓了锅炉的消烟除尘。截至1983年底,市锅炉加装除尘器38台套,改小型锅炉为明火反烧72台。1984和1985年,完成节能技术改造12项,对老旧、低效、污染大的锅炉进行更新改造。撤销温水炉23台,减少烟囱29个。每年节煤2万吨,少排放废气、烟尘30万吨,少排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8 000多吨。
二、废水治理
1957年,进行定量水监测,建成750平方米的化验室。选煤厂每天排放洗煤水4 000吨,从1978年4月开始回收,80%循环使用,但仍有一定数量的煤浆流入安邦河。1982年,日供水2万吨的净水厂投入使用,使尖山区饮用水质好转。1981至1983年,市环保局对污染严重的矿务局玻璃厂、双鸭山铁矿、矿务局 351厂、矿务局选煤厂、市传染医院提出限期治理。1982年,矿务局玻璃厂建一座污水沉淀池;351厂建成污水净化站,设耐酸泵和6个活性炭吸附塔,治理效果达到外排废水标准。1983年双鸭山铁矿建筑100米长的尾矿坝,减少安邦河的纳污量。同年,煤炭部为矿务局选煤厂投资60万元,安装2台板框压滤机,废水中悬浮物含量降到250毫克/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市环境保护局用排污费为市人民医院和传染医院各购置一套虹吸加氯污水处理设备。1984年,矿务局传染医院用次氯酸钠发生器进行污水处理。1985年,岭东、岭西、四方台和七星4个医院均建成污水净化站。
三、废渣治理
1968年起市环卫部门要求生活垃圾运往指定的自然沟壑和洼地进行填埋处理。1972年开始,对煤矸石进行综合治理,建立一座年产矸石砖10万块的市矸石砖厂。1981至1985年,矿务局建了矸石水泥厂,煤矸石为主料,生产 425号水泥;陶料建材厂以陶粒为主料,生产建筑构件预制梁、平板、空心板、矿井支护构件梁柱、背板和陶粒瓦;加气混凝土厂利用过火煤矸石生产新型轻质建材加气混凝土产品。全市每年利用锅炉渣3万吨制砖。
四、噪声治理
1983年,市环境保护部门取缔街道全部高音喇叭,不准商业场所的喇叭对外播放。七星矿一井用超细玻璃棉材料,采用折板式结构,治理主扇风机噪声,使声级从 95分贝降到 77分贝。1984年,四方台矿六井用泡沫珍珠岩做吸声材料治理风机噪声,使声级从 105分贝降到85分贝。1985年,宝山矿一井采用蛭磁材料吸孔铝板结构,治理主扇风机噪声,使声级从 105分贝降到85分贝。截至1985年,矿务局 394台主扇风机全部安上消声器。每台消声器使用寿命 3至 4年。到1985年,市区繁华街道新兴大街、八马路、文化路交通噪声已控制在70至73分贝。
环境保护投资采取国家和地方拨款,收缴排污费和排污单位自筹的办法,聚集资金治理环境污染。从1982至1985年,市政系统和矿务局系统分别对环境保护投资40.99万元和 208.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