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三章 物价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3年3月,双鸭山矿区建立了第一个专业物价管理机构:双鸭山矿区百货公司物价股。当时配备专职物价人员3名,主要负责企业内的物价管理。1956年建市后,当年6月,市人委设立了工商行政管理科,负责全市市场物价工作。市商业局、服务局、供销联社等物价工作量较大的部门,相继配备了专职物价人员。粮食局、工业局、农林局等配备了兼职物价员。
1959年10月,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建立市场管理局,内部设立秘书室、工商科、市场科、物价科 4个科室,编制13人。同时设立尖山、岭东、岭西市场物价管理所。1960到1962年,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又增设了郊区市场物价管理所。1961年 8月,市物价委员会成立,对内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对外则单独行使权力。1966到1969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物价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和干扰,机构撤销、人员调离,物价工作陷于瘫痪。1969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市场物价管理局,内部设立物价科,编制10人。1971年11月将市场物价管理局改名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仍设物价科,工作任务不变。1976年 4月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工商局物价科划归市计划委员会,在计委内设物价科,编制10人。1978年 4月,成立双鸭山市物价局,内部设综合科、工业科、农副科、非商品科,编制14人。1980年 2月,物价局改为市物价委员会。1984年4月又称市物价局。增编物价检查人员和农产品调查队人员26人。
1985年,物价局设立综合科、工业科、农价科、非商品科、检查科(农产调查队和农价科合署办公)。尖山、岭东、岭西、宝山、四方台5个区设立物价检查所。全局人员编制为42人。另外还聘用4名离退休老干部和20名青年合同工为物价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