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1980年,市标准计量局建立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担负着全市产品(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到1985年末,全市共建立了6个检验室和1个省级检验站,拥有各种重要检验设备仪器50台(件),总固定资产30万元。全所有质量管理干部和专业检验人员10人。承检项目有:地方煤质、民用建材、饮食、日用化工、纺织等7类产品。1982年5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会同物价、工商、卫生、财贸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首次对25个冷饮厂生产的冰棍、汽水、麦精露等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共抽取63个样品,其中:蛋白质、脂肪、糖分、灰分4项指标经化验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983年按照《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和《双鸭山市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暂行办法》开展了食品、日用化工、煤质的检验工作。1985年,重点检验了煤质、建材和有关人身安全健康产品。到1985年末,产品检验设备已达48台(件),价值5.4万元。
1982年到1985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共抽取126种产品,总批数达8 174次,测出有效数据2 271个,使产品受检率达73%,受检企业覆盖率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