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队伍 第二节 机构队伍
一、管理机构
双鸭山矿务局,下辖8个煤矿,1个矿建指挥部,2个基本建设工程处,7个附属生产厂、处、队,2所直属医院,3所直属院校,1个生产劳动服务总公司,共25个基层单位。
矿务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局长分工负责制。局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 2人,行政设局长1人,副局长5人。
局设总工程师1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全局技术工作;总会计师1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财务经营业务;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10人,分管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局机关是矿务局统帅全局职工思想、行动和生产管理的指挥中心。政工部门设 5个部室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矿区工会、局团委。行政由24个职能处、室、委构成。
从1947年7月1日成立双鸭山矿务局至1985年末,历任中共双鸭山矿务局委员会(含 1947至1949年中共双鸭山煤矿支部、总支委员会、1960至1964年中共双鸭山矿务局党组)书记有:张恩璞、袁毅杰、杨任甫、宋
金、梁成义、李常友、胡绍中(兼)、王熙义、卢泽民(兼)、武树义、赵廷富、刘成汉。、
1947—1985年末,历任双鸭山矿务局局长(含革委会主任)有:万鹏、许铁民(未到职)、张恩璞、宋遁金、梁成义(代理)、梁文舟、王元昌、王熙义、周景文、武树义、刘彬(军代表)、刘成汉、张文清、李文斌。
二、职工队伍
职工构成双鸭山矿务局截至1985年有职工70 503人。工业生产职工64 058人,占职工总数的90.8%;基本建设职工6 445人,占职工总数的9.2%。工业生产职工中,工人40 311人,学徒121人,工程技术人员1 204人,管理人员4 723人,服务人员10 043人,其他人员7 656人。在工业职工中,原煤生产人员34 559人,占工业职工的53.9%,占全局职工总数的49%,其中井下工人23 365人,占工业职工36.5%,占全局职工总数的33%。
干部构成 双鸭山矿务局现有干部10 204人,其中正副局级干部 13人(调研员1人),正副处级干部335人(调研员49人),正副科级干部2 164人,各类专业技术干部 5 632人。干部占全局职工总数70 503人的14.74%。
附:①双鸭山矿务局历年期末职工人数分类表
②双鸭山矿务局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