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材
第六章 辅助生产
第一节 建材
第一节 建 材
一、水泥
1958年初,矿务局投资20万元与省水利厅合资兴建1座设计年产3.2万吨的水泥厂。厂址设在尖山区安邦河西岸。设计采用立窑生产普通水泥。当厂房、立窑基本建完后,由于资金不足和贯彻“关、停、并、转”方针,下马停建。其后,将厂房等资产移交给市人委。
1959年,岭东煤矿土建工程队自筹资金,建立小水泥厂1座。用土法生产砌筑低标号无熟料水泥,年产量约500吨。生产工艺主要是利用过火矸石与石灰石混合烧结,粉碎后即成产品。后因资金不足,产品质量低,于1964年停产。
1970年岭东煤矿又在原厂址恢复水泥生产。1971年对水泥厂进行改扩建,改土窑为立窑,设计年产量为5万吨,当年购置化验仪器、皮带机、包装机、烘干筒等主要设备,建有厂房1 500平方米,职工100余人。改建后,试生产1年左右,产品为熟料水泥,质量达到300号左右,但不稳定。1972年该水泥厂转交给材料总厂。后因技术力量不足,资金短缺,产品质量差而下马。
1979年5月四方台煤矿建立1座简易水泥厂,生产低标号砌筑抹灰水泥,年产量为300—400吨,自产自用。1982年煤炭工业部加工利用处拨款20万元进行改扩建,增加厂房和立窑,购置了成品磨和烘干设备。1982年,将该厂移交给该矿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并继续进行装备,使其达到年产6 000吨的能力,拟于1986年正式生产。
1978年矿务局自筹资金,在1972年七星煤矿自建的小水泥厂基础上,续建七星水泥厂,由七星煤矿负责设计与施工,设计能力年产1万吨,经过两年多的施工,建成2座立窑和3 948平方米厂房,先后投资123.6万元,于1979年初试生产,水泥质量达200—300号,少量达到400号。吨成本110—120元。于1980年转交给材料总厂。由于产品成本高,厂址选择不当,污染严重等原因,1981年初停产下马。
二、红砖
1965年矿务局岭东煤矿建一小型砖厂。采用方框窑生产,配有1台制砖机,日产砖坯1万块左右,有职工20人。因该场地粘土采尽,于1980年移地重建新厂,增设制砖机和自制破碎机各1台,并扩大了坯棚,日产砖坯2.5万块左右,仍用方框窑生产。1983年矿务局组建第三工程处,该砖厂划归第三工程处;1985年第二、三工程处合并,岭东砖厂划归第二工程处。产品自产自用。
1969年宝山煤矿筹建一小型砖厂。有职工 15人,手工制坯,方框窑烧制,年产量100万块左右。1974年矿务局投入50万元资金,改扩建砖厂。新建2个大窑,1 200平方米坯棚, 300平方米砖机房,安装皮带运输机2台,增设150型制砖机2台。砖厂占地约 30万平方米,职工增加到250人,改建后的砖厂设计能力为年产300万块。1975年后,因产量不稳定,质量较差,未能达到设计能力。1978年转为劳动生产服务公司经营。1984年劳动生产服务公司对外承包经营,每年收取2万元承包费。
1970年四方台煤矿开始建设18门轮窑1座,坯棚42架,自制砖机1台,厂址占地约10万平方米。职工200余人,年产红砖30万块左右,强度在100号左右。自产自用,常年生产。1982年转为矿劳动生产服务公司经营。经更新制砖设备,1985年产量达到380万块。
1970年七星煤矿始建砖厂。初期采取方框窑生产,年产 100万块左右。1971年改建为轮窑生产,年产量提高到 800万块。1971年移交给矿务局建设公司,1984年又移交给矿务局第二工程处。现有厂房400平方米,14孔轮窑1座,150型制砖机1台,皮带运输机3台,风机2台,固定资产80万元。职工33人,季节工120人。是全局目前产砖量最多的厂点。
三、矸石砖
1973年5月由矿务局材料总厂筹建矸石砖厂1座,厂址在岭西竖井矸石山东侧。由材料总厂负责设计,设计年产量2 000万块。建有90米×10米的隧道窑1座,坯棚子 900余平方米,制砖房、料仓、机械房、操作室、水泵房和食堂等生产生活建筑物等200余平方米。设有制砖机2台、皮带运输机9台、鳄式粉碎机、风选机、鼓风机、搅拌机等10余台件,并架设双回路供电线1.5公里。职工300余人。1976年3月试生产。1976年 8月进行环节改造,增设干燥室,改造了料仓,更换了大型制砖机。1977年初正式生产,月产量达100—120万块,产量一直不稳定,质量较差。投产2年后,终因产品质量不过关,厂址不利,无粘土来源等原因,于1979年6月停产。建厂共投资181.5万元,累计生产矸石砖1 372万块。
四、玻璃
双鸭山矿务局于1979年4月由材料总厂筹建1座玻璃生产厂。设计年产量10万标箱。经 1年零4个月,于1980年9月第一期工程竣工。1981年4月正式投产。日产玻璃 300标箱,规格为600毫米×1 000毫米等数种,基本达到设计水平。
1981年对原熔窑进行改造。1983年对初期形成的生产线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先后投资426万余元。全厂建筑面积为5 820平方米,设备158台,形成固定资产420万元,下设 5个生产车间20个作业班,有职工350余人。
1981至1984年共生产玻璃106 152标箱。产量不稳。每标箱成本最高达106元,低为23.2元。4年亏损累计291.88万元。1984年4月停产。
五、水泥制品
双鸭山矿务局水泥制品的试生产,始于1963年6月。局生产处于1963年8月利用原矿建公司土建队食堂300平方米的2栋平房做生产车间。主要产品有矿用支架、背板、砼枕等坑木代用品。各工序均为手工操作。到1963年末共完成混凝土量3 500立方米,合格率达98.5%。
1964年5月局投资150万元对简易厂进行第一期技术改造,新建厂房 3 600平方米,安装设备48台件,另辟场地9 500平方米,设计能力混凝土产量每年 1.2万立方米。1965年5月改造工程竣工。新生产线投产后,砼预制件由小窑养生改为大窑养生,钢筋骨架由人工绑扎改为机械点焊,机械化程度达60%以上。1965年下半年生产砼制品7 000立方米,工效提高近 50%,当年创产值100万元。
1968年6月开始试生产空心楼板、槽形楼板和楼梯踏板等新品种,经使用符合设计要求。1969年下半年成为定型产品。仅此一项,扩大生产能力每年1 200立方米,增加收入60万元。
1976年4月又开始生产水泥电柱,规格有6米、8米、10米、12米4种,产品合格率达98.5%,为矿务局填补了一项空白,截至1985年末生产电柱13 325根。
1984年6月,局投资110万元,对支架厂进行第三期搬迁改造。在下马的玻璃厂房基础上,改扩建原料搅拌、预制、养生、钢筋5大系统。改扩建厂房4 200平方米,安装设备58台(件),1985年8月改扩建工程全部完成,全部投资135万元,设计砼年生产能力2万立方米。1985年生产砼制品1.2万立方米,主要产品有涵管、空心楼板、槽型板、大型屋面板及电柱等。
支架厂隶属材料总厂,是全局生产水泥制品的唯一厂家。
六、加气砼块
1980年5月按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下发的文件精神,矿务局决定在材料总厂原支架厂筹建加气混凝土车间。同年8月由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投资337.5万元,并委托沈阳建筑设计院负责整个工程设计工作。1981年 5月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科研处签订技术合作合同,由“哈建工”负责指导该产品试制工作。同年,建厂任务基本完成,建厂房 4 885平方米,安装设备86台(件),自然煤矸石加气砼生产线形成。1984年9月开始批量生产。
1984年12月召开鉴定会,认定该产品达到了 JC—315—82标准要求,可做为民用及工业建筑墙体材料。
1985年3月正式投入生产,至1985年末,共生产砌块 7 000立方米,大板1 400立方米,总产量为8 400立方米。
该厂设计能力为每年2万立方米,实际水平达年产1.2万立方米。该产品除自用外,还销往外市县。
七、白灰、料石和珍珠岩
白灰生产始于1971年,矿务局自筹资金19万元,由宝山煤矿建厂。有2个白灰窑,厂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球磨机、绞车等。采石场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生产人员40人,其中:70%是季节工。平均年产白灰2 000吨,最高年产 4 000吨。白灰质量较差,售价每吨45元。局内自用为主,少量销往集贤、富锦等地。
建厂初期由宝山煤矿工程队经营。1983年划给该矿劳动生产服务公司经营,是矿务局白灰生产的主要厂点。
60年代初宝山煤矿曾在太平井西南处山上采毛石,后又在太平二井附近的山岭建宝山采石场。1980年 1月宝山采石场划归材料总厂。1981年又划归运输处,修建了厂房,增添了设备,开始生产筑路碎石,年产4 000至6 000立方米。1984年实行承包经营。 珍珠岩建筑材料,1982年由选煤厂劳动生产服务公司所属珍珠岩厂首家生产,年产3 000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