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它生产
第四节 其它生产
第四节 其它生产
一、灯泡
1970年5月岭东煤矿利用面积1 000平方米的评剧院旧址做厂房,在哈尔滨灯泡厂的帮助下,建成第一条半自动设备与手工操作结合的灯炮生产线。9月末试生产,到年底试产出220伏25瓦和40瓦的真空灯炮7 500只。
1971年灯泡产品列入国家计划,注册商标为“东光”牌。当年生产灯泡 7.4万只,正品由佳木斯五金交电站收购。1972年,灯泡生产线增加到 2条,并建立了绕丝和元炉(吹泡壳)车间,开始生产导线和绕制灯丝。4月,在沈阳八一五灯泡厂的指导下,开始生产220伏100至200瓦的充气灯泡。当年,灯泡厂已形成装配、绕丝、元炉、机电和玻璃 5个车间。1973年,产品质量提高,产量增加,灯泡年产达到60万只,寿命达到1 250小时以上。
1974年,由济南灯泡厂帮助建起l座自动冷煤气炉。年产 98.5万只,灯泡质量在东北三省评为第二名。当年灯泡厂被省轻工业局评为先进单位,并列为重点发展厂。1975年省轻工业局投资78万元,矿务局投资30万元进行改扩建。使灯泡已由半自动生产转入全自动生产。
1981年,因泡壳供不应求,灯泡生产处于干干停停状态,加之冷煤气没有稳压装置,灯泡合格率长期不稳定,亏损严重,于10月3日停产。
二、矿用五金
矿务局非标准五金产品生产,以材料总厂五金厂为主,以各煤矿机修厂、更生厂为辅,主要产品有道钉、电煤钻杆、普通螺丝螺帽、鱼尾螺丝、半圆头螺丝和综合采煤机特种螺丝等。
1955年,当时的矿务局副业厂五金车间(场址在尖山窑地大岗)雇用19名女工,用煤矿回收的钢丝绳做原材料生产圆钉。
1972年6月第二次组建材料总厂时,辖有螺钉厂和五金厂。1973年,为便于管理,将两厂合并定名五金厂。当时有职工120人。
1975年五金厂划归局技工学校。1977年5月复归材料总厂。
1982年五金厂扩建螺钉车间、道钉车间和锅炉房,扩大面积760平方米,新建260平方米拔丝车间,添置300吨压力机1台,100吨自动压帽机2台和大搓丝机、多头攻丝机、轧钢机、轧尖机、拧杆机、冲床,铣床、刨床和空气锤等设备,生产向机械化发展,并将热压工艺逐步改为冷压工艺,产品合格率提高到90%。
1985年生产道钉890吨,鱼尾螺丝54吨,各种规格的螺丝101.1万件,综机螺丝2.4万件,电煤钻杆2 733根,全年利润5.5万元。
三、炭车轴承
1970年初,矿务局决定由岭东煤矿筹建轴承厂。当时以岭东煤矿为主,机电总厂、选煤厂和运输处等单位各自分担设计、制造生产炭车轴承的离眼模、平面模、无心模、外圆模、滚珠模、空气锤等27台机器设备。1970年试生产,月产轴承300套,产品合格率70%。
1972年轴承厂归属材料总厂。1974年生产轴承9 406套,满足了煤炭生产的需要。1975年国家开始按计划供应轴承,1976年,炭车轴承生产下马,转产矿车。
四、氧气
1960年,矿务局企业处开始筹建氧气站,站址位于尖山区南小市西侧。有跃进型制氧机 1套,能力为130立方米/时,1963年正式投产。氧气日产量50—100瓶,主要供本局使用,少部分外销集贤、富锦、宝清等地。1962年 3月,企业处与机电厂合并,氧气站隶属机电厂。至1985年末,新建制氧车间10 245平方米。从1972至1981年共生产氧气337 666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