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职工队伍
第六节 职工队伍
第六节 职工队伍
解放初期,双鸭山市地方工业是个空白。1952年相继出现了铁匠炉、钟表修理、服装加工等个体企业、私营工业,从业人员112人。1956年双鸭山建市时,市属工业职工279人,其中:全民所制职工87人,集体和私营企业人员192人。1958年市属工业职工3 31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2 646人,集体所有制职工672人。1978年市属工业企业职工增至10 86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7 575人,集体所有制职工3 29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地方工业职工逐步增多,1983年共有职工15 132人,其中:全民职工9 938人,集体职工5 194人。1984年共有职工15 263人,其中:全民职工10 385人,集体职工4 878人。1984年的职工人数比1978年增长40 0.4。1985年市属工业共有职工15 759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 11 962人,集体所有制职工3 797人。
1985年初,市地方工业12个局(公司)全员职工总数为15 759人,其中:科技干部346人(不含医药、卫生干部),占全员总数2.2%。技术干部较多的是机械局、化学工业公司,分别占局、公司职工总数的4.9%和4.1%。二轻局和纺织公司最少,分别占单位职工总数的0.68%和0.95%。地方煤炭工业公司中级技术力量较强,拥有助工以上技术人员36人.其中工程师18人,占地方工业系统工程师总数的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