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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沿革

第六章 建材工业

第一节 沿革



                第一节 沿  革
  1942年日本侵略者掠夺双鸭山煤炭时,在现窑地路中段,岭东公路北口,建起两座烧砖土窑,生产小型红砖,当时叫大野窑地,现在的窑地由此得名。
  1947年,矿务局成立后,修复了原大野窑地砖窑,组织50人,用手工扣砖坯的办法,开办了小型砖窑,以粘土为原料,年产红砖50万块。是年扩建为5座土窑,年产红砖150万块。1948年经合江省政府批准,将日本人遗留下来的佳木斯开办的长安小砖厂划归双鸭山矿务局,年产红砖 400万块。1949年,矿务局在岭东二站的白皮营、岭西鸡冠山烧制白灰。1951年,双鸭山矿务局将长安小砖厂机器移交给佳木斯市。同年,由矿务局在集贤县请来一位姓谷的烧瓦师傅,在窑地烧粘土瓦,两年后,由于质量不佳而停产。当时,矿务局还组织50多人,在岭东东山、岭西西山、尖山磨石厂等处打毛石、挖风化砂。1952年,在窑地建1座瓦厂,有工人50多人,当年生产粘土瓦58万片。
  1956年,在岭东建了东风砖瓦厂,有两个方框窑,两个马蹄窑,年产粘土砖100万块,粘土瓦10万片。
  1958年,先后建起了长安砖厂、耐火材料厂、石材厂。耐火材料厂主要生产耐火砖,几经上马下马,生产不稳定,一直到1971年才正式投入生产,年产耐火砖 1 428吨。石材厂,建厂时仅有8名工人,到1959年发展到200人,主要为粮库、建筑工程队生产垛底石和道心石,年产量3 000立方米左右。
  1958年10月,由集贤县水利科投资,在安邦河畔建起了水泥厂,设计能力年产水泥 1 590吨。由于设备差,水泥质量不过关,始终没有达到设计能力,每天只能生产水泥200至300公斤。1965年9月,省水利厅决定将集贤县水泥厂移交双鸭山市管辖。1966至1975年,水泥厂进行2次扩建和改造,达到了年产水泥7.6万吨的水平,1980至1982年共生产水泥 15.8万吨,1985年年产水泥13.4万吨。
  从1958到1966年,双鸭山市建材工业先后办起了水泥厂、长安砖厂、耐火材料厂、石材厂、瓦厂等7个企业,主要生产水泥、红砖、平瓦、土沙、石材、白灰等,职工总数达1 000人,年总产值194万元,隶属市建设局。1970年新建了矸石砖厂,企业增加到10个,职工增加到2 500人,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06万元,为1966年的1.5倍。1971年以后,矿务局、街道和社队企业等部门又先后办起了一批小瓦厂、小砖厂、石灰窑等小型建材企业。
  1976年1月,原市建设局撤销,成立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1978年5月成立建材工业局,与原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下属有水泥厂、长安砖厂、矸石砖厂、石材厂、散装水泥办公室和制瓦厂(集体)等6个企业。全公司共有职工1 500人。1980年工业总产值为 378万元,主要产品有水泥、红砖、矸石砖、红瓦、水泥瓦、石材等 6种产品。其中:水泥、矸石砖、红砖3种产品已列入省和国家计划。1980年末,固定资产净值602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为323万元。1985年,建材工业总产值1 075万元,上缴利润118.53万元。建材产品由原来的4个发展到7个。职工达到2 3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