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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路、矿、林协作

第五节 路、矿、林协作



              第五节 路、矿、林协作
  路、矿、林协作网是由国铁双鸭山车站、双鸭山矿务局、双鸭山林业局3个各自独立、自成系统的中(省)直企业单位之间,在煤、木产品的销售运输上所结成的一种既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严密的规章制度,管理科学,又互相支持,平等互利的统一的整体。
  一、协作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早在1956年以前,双鸭山车站与双鸭山矿务局之间,在煤炭的销售运输上就开始了相互协作。1958年下半年,在全国学习阜新《十二条统一》的路矿协作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路、矿协作党委,协调两家之间的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由于工作不便,协作党委于1960年解体。此时,合江农垦局所属双鸭山林业局正式成立并投产,双鸭山车站外运的主要货物中,又增加了木材中的各个品种。为坚持运输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切实搞好煤、木产品的销售运输工作,经过协商,正式成立了路、矿、林协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961年12月12日,为调整路、矿之间的结算方法 (即将从1958年开始实行的矿内装车场结帐改为双鸭山站路、矿线路交接结帐) ,哈尔滨铁路局局长黎波涛与双鸭山矿务局副局长周景文,代表双方经过协商,鉴订了新的协议(即铁路车辆出入矿交接办法及其附件),进一步理顺了路、矿之间的协作关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双鸭山地区的路、矿、林之间的协作关系,特别是路、矿之间的协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在原来的一站(即双鸭山站)、一处(即双鸭山矿务局的运输处)、一条线的基础上,又扩大了协作组织的范围,形成了铁路分局对矿务局;双鸭山车站对矿运输处、销售处;岗位班对班的三级协作网。同时,还扩大了统一办公的范围,尤其是双方调度联合办公,共同组织配车,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协作整体,使路、矿协作发展到上下结合,点线结合,产、运、销结合的一条龙协作网络。
  二、协作实绩
  双鸭山路、矿、林协作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路、矿之间的协作,成绩尤为显蓍。1985年与1979年相比,双鸭山站货物运输完成量增长42.9%,平均每年长增6.15%;矿铁原煤运输完成量增长28.65%,平均每年增长4.37%。
  附:1979—1985年双鸭山路、矿运输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1979—1985年双鸭山路、矿运输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8—8                             单位:万吨



  双鸭山路、矿、林协作的经验早被国家所肯定。经铁道部批准,1961年12月12日,《路、矿、林协作组织细则》一书,由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1963年12月,铁道部领导又亲自指派北方交通大学的两名副教授来双鸭山车站进行实地考察,将路、矿、林协作经验的发展情况,纳入北方交通大学的教材,加以介绍和传播。双鸭山站本身于1976年和1982年两次被评为铁道部与煤炭部的先进集体,1983至1984年因工作成效显著,省人民政府为双鸭山站颁发了嘉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