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3年3月5日,双鸭山矿区成立交通办事处,编制3人,隶属于集贤运输总站。
1954年,双鸭山矿区人民政府成立后,交通办事处受区政府建设科和集贤运输总站双重领导。
1955年 6月,双鸭山矿区人民政府将交通办事处改为交通运输站,晋升为副科级单位,编制10人,下设岭东、岭西两个分站。隶属关系未变。
1956年,双鸭山建市后,改称市交通运输站。
1959年4月,正式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编制350人,局机关设4科 1所,基层单位有运输公司和养路段。
1962年5月,实行政企分设,市交通运输局改为市交通局,编制12人,设3科1所。市运输公司划归省公司领导。同时将原组建的5个集体畜力运输社和人工搬运社归市交通局领导。
1963年6月,尖山、岭东、岭西、四方台、宝山各区均成立了交通管理站,隶属市交通局。1964年2月,各区交通管理站改为交通运输站。
1967年初,因“文化大革命”市交通局机构解体。同年6月,市革命委员会生产部下设交通组,编制4人。
1969年6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工交局。市运输公司归工交局领导。同时将养路段列运输公司属下。1970年养路段又直属市工交局。
1971年12月28日,工业和交通分设,恢复市交通局,编制21人,设4科1所1办。
1979年5月,成立第二运输公司。1980年3月撤销。
1980年10月,市交通局改为行政局,编制38人。运输公司直属市政府。
1984年,将原隶属于市交通局的各畜力运输社与人力搬运社,划归各所在区领导。
1985年12月,市交通局编制27人,设办公室、人保科、计财科、安全技术科、公路科。直属单位有监理处、公路管理处、车辆管理科、公路工程队、客运公司、货运公司、物资供应站、服务公司、汽车保修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