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效益

第四节 效益



                 第四节 效 益
  一、社会效益
  双鸭山地区邮电机构成立后,邮电职工一直坚持“人民邮电为人民”的光荣传统,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50年代初期,邮务所在只有3名职工的情况下,除坚持所内正常营业外,还根据当时企业职工每半月开一次工资的情况,每月两次深入到岭东、岭西、八道坝矿区与林区进行流动服务。1956年,市局开通至集贤农场20公里的步班邮路后,投递员陈德林每天背着百来斤重的邮袋常年往返于这条邮路上,为了赶投递班次,早晨三四点钟就出发上路。投递员李海祥做投递工作10余年,没缺过一天勤,没误过一次班,连续4年半投递报刊1 345 680份、邮件122 956件,做到无积压、无延误、无差错、无申告,1983年被评为省级优秀投递员。
  市话与长话部门的职工,想用户之所想,急用户之所急,以文明礼貌、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任与赞扬。市话部门的职工在1982年全省千门竞赛活动中,以92.8分的成绩,获小组第一名。1985年长话部门的职工代传电话达1 000多件,死话复活72件,借线绕转电话52件,代送电话7件,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二、经济效益
  双鸭山市邮电局1965年以前的年收入、支出与收支差额及上缴税金情况,已无据可查。1966至1985年间收支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1966—1985年双鸭山市邮电局收支情况统计表
               1966—1985年双鸭山市邮电局收支情况统计表
  表8—28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