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农业(上编国营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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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位于双鸭山市东南郊区的扁石河流域和七星河上游山区。自1947年建场以来,于40年代末期和50年代初期,先后与集贤县第二农场、第三农场、东北局农场、松江省委农场、省企业局农场合并。1960年2月后,合江农垦局又将五九七农场的五分场与友谊农场八分场的东瓮泉、西瓮泉和二合3个生产队相继划入,使全场总面积扩大到333.3平方公里,除主要部分在双鸭山市境内外,还跨越集贤、宝清两县的各一部分。到1985年末,在全场近50万亩的总面积中,耕地为19.07万亩,占38.14%;可垦荒地1.76万亩,占3.52%;林地20万亩,占40%,牧地草原2.76万亩,占5.52%;水域0.64万亩;占1.28%;场办工矿企业、居民住宅、公共建筑及铁路、公路建筑用地5.77万亩,占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