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田基本建设
第二节 农田基本建设
第二节 农田基本建设
双鸭山市因地处低山丘陵地带,土地极易受到水、风和沟壑的侵蚀。自1951年到1985年的35年中,由于遭受侵蚀而被毁掉的耕地面积,累计达1.9万亩。
为治理耕地流失,从1962年起,郊区社队开始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到1965年末,新建成的灌溉工程受益面积达 2 385亩。后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被迫停顿。1968年,市革委会提出“以菜为纲,粮菜并举,多种经营,以副养农,全面发展”的方针,郊区各生产队,尤其是蔬菜队又逐步加强了农田基本建设。到1973年末,共建成温室500栋,面积达21 240平方米,大棚136栋,面积达10万平方米。
在全国“农业学大寨”运动中,从1974年10月开始,郊区社队又进行了以“三田” (即梯田、条田和方田)为主体的农田基本建设。 1975年后,郊区农田基本建设有了新的突破,许多生产队不仅改变了治理方法,即从单一的造田变为改土、治水为中心的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而且改变了治理措施,由过去的以生产队为单位变为队与队之间,以至在全公社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大协作。到1980年,共建“三田”8万亩,其中:梯田为2 000亩;菜地全部实现了畦田化和水利化;对部分盐碱土、低洼易涝地,以及黄黏土、黑球土等地块,作了治理、改造,改变了郊区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生搬硬套大寨的经验,脱离当地实际情况,硬造出来的那些梯田,全部报废,不仅劳民伤财,还抵消了部分农田基本建设的正常效益。
经过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从1981年起,郊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点,逐步转移到蔬菜基地的建设上来。到1985年末,郊区农村新建围墙大院16处,面积达539亩,围墙总长度达8 456延长米,院内新建温室64栋,面积达20 215平方米;塑料大棚144栋,面积达108 137平方米;中棚23栋,面积达9 357平方米。三项合计总面积达137 709平方米,折合206.8亩,占保护地面积的38.37%。为护院防风、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以利蔬菜生长,还移植各种树木31 379株,栽于围墙大院四周。这些围墙大院,分别承包给64户蔬菜专业户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