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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耕作机具

第四节 耕作机具



               第四节 耕作机具
  一、机具演变
  1954年以前,春耕播种使用木制犁杖、木制磙子、


耙、点葫芦、小拉子,以及四股叉、三股叉、平稿、铁锹、二齿子等;夏锄使用锄头、大犁;秋收使用镰刀、马车;打场使用石磙子、连枷、木叉、木锨、竹扫帚等。
  1955年,开始引进马拉播种机与马拉收割机等半机械化的新式农具。1962年后,又相继购入链轨式拖拉机、胶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以及与其配套的五铧犁、深松犁、重耙、轻耙、播种机、中耕机、镇压器、联接器等机引农具,还有联合收割机、割晒机等收割机械,使种植业生产从传统的手工耕作方式,逐步转变为机械化耕作。到1985年末,双鸭山市郊区农村已拥有各类大中型拖拉机175台,动力达8 781马力;小型拖拉机538台,动力达6 492马力;各种机引农具达333台;收割机械16台,动力达340马力。当年机耕面积达39 74.4亩,机播面积达32 917亩,机收面积达13 390亩,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19.79%。
  附:1962—1985年双鸭山市郊区耕作机具拥有量统计表
  1962—1985年双鸭山市郊区耕作机具拥有量统计表
  表9—7



  二、机具管理
  双鸭山市郊区耕作机具的管理工作,始于1973年。在建立市农业机械局的同时,亦建立了各公社农机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各社、队还建立了停车场、机车库。每年都定期对各种耕作机具进行技术状态大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提高机具的完好率。1985年抽查各种机具377台,占应受检查机具总数的83%,检查结果,综合完好率达93.87%。
  安全工作,自1973年农机管理站成立起,就配备了安全员。主管部门定期召开有监理人员和管理站领导参加的例会,研究安全工作。各公社(1984年改为乡)还分片每月一次组织机务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每年春检、年审,还要专门进行安全教育。1983至1985年,由于连续3年无死亡、无重伤、无翻车事故,双鸭山市被评为省农机系统安全工作先进市。
  为加强机具管理,1985年还建立健全了机具档案。市政府还制定颁发了《双鸭山市郊区农业拖拉机作业收费标准暂行管理办法》,改变了收费混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