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生产管理

第四节 生产管理



                第四节 生产管理
  木材生产管理分为两条线,一是伐区调查设计、拨交和验收,其中:调查设计归森调队,拨交与验收原归营林部门,1980年改归新设的资源部门;二是伐区生产、木材运输、贮木场和产品(木材)检验,其中:伐区生产、木材运输和产品检验归生产部门,贮木场归木材部门,1985年全部改归总调度室。
  一、伐区调查设计
  为有计划、合理地组织木材生产,森调队于实施生产的前一年进行伐区调查设计工作,即按照采育结合的方针,通过实地调查,合理地区划伐区,搞好伐区的生产设计、工艺设计、工程(指准备作业)设计,编制出包括调查区域的位置、伐区数量、林木组成、总蓄积量、年度采伐面积、经济出材量、采伐与集材方式、生产机具与劳力配备等内容的调查设计文件,并附以《林木蓄积量调查表》、《材种出材量调查表》、《伐区更新调查设计表》、《伐区清理与综合利用资源调查表》、《准备作业工程量设计表》和《伐区平面图》,报林管局主管部门审批。
  二、伐区拨交与验收
  资源(包括营林)部门,按照林管局批准的调查设计文件,会同生产部门向生产单位进行伐区拨交,并发放《采伐许可证》。生产部门与基层单位依据拨交的伐区及其具体要求,组织与实施生产。采集完成后,由资源、生产主管部门进行伐区验收,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不拨交新伐区。1977年后,伐区作业质量列入“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后,除企业进行自检外,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还组织1至2次联合检查评比,90分以上为一类伐区,双鸭山林业局从1981年起进入一类伐区行列。
  三、伐区生产管理
  从准备作业到采、打、集、归,以及伐区作业质量,都按技术规程和质量要求,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其中:准备作业实行一次性检查验收,1983年全局平均为92.1分,全部达到合格;1984年平均为95.9分,85%以上达到优质工程;1985年平均97.2分,全部达到优质工程的标准,评为合江林区第一名。
  四、木材运输管理
  1977年,在全局两个汽车队实行“运行图”作业和“六定运输”(即定车数、定时间、定线路、定装车点、定载量、定对次、定卸车时间)管理,从而克服了原来拉近不拉远、拉好不拉次、车辆集中,贻误装车时间和贮木场“压车”等现象,密切了装、运、卸三大工序的衔接,提高了运输效率。
  五、贮木场管理
  1971年,岭东贮木场革委会主任李传清首先带领全场职工恢复被“文化大革命”搞乱了管理制度,狠抓“三清一化”(即树种清、材种清、材长清;楞头排列商品化)管理,1972年一跃成为东北、内蒙古林区先进贮木场。1974年、1984年两次被评为全省商品化管理先进单位。1978年宝山贮木场荣获全省林业系统先进贮木场称号。1985年岭东贮木场达到了林业部最佳贮木场标准。
  六、产品验收管理
  木材产品的检尺验收,开始分为3个层次,即伐区生产检尺验收、运材检尺验收与贮木场检尺验收。1973年在生产部门设立联合抽查组,1975年改为联合验收站,派员驻贮木场,对山上运入贮木场的木材进行复尺,并以复尺数为准。1982年局成立商品到材验收队,对木材生产全过程的检尺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复查,从而使误差率由70年代末期的11.8%下降到1985年的3.1%。经省森工总局检查,被评为94.7分,名列全省森工系统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