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八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51年 8月建立的双鸭山作业分局为科级单位,机关设有秘书股、人事股、业务股、计划股、财务股、保卫股;下属10个生产单位。同年10月又建立了与作业分局平行的森铁分局,机关机构设置与作业分局同,下属7个站点、工段与检修所。
1953年7月作业分局改为森林工业局,升格为县团级单位。机关由股升科;下属7个生产单位;森铁分局改为森铁处,归森工局领导,直至1954年6月撤销。
1955年与1956年成立的岭东、大叶沟两个经营所为基层(科级)单位。1958年 5月建立的双鸭山中心林场为科级单位,1959年6月改称为双鸭山市林业局,因时间较短,机构未能定型,下属3个林场。
1959年11月 16日成立的合江农垦局双鸭山林业局为县团级单位,机关设办公室、生产科、计划科、劳动工资科、经理科;下属两个林场。1960年机关增设林业地区公安局;基层增设1个林场、1个贮木场、1个汽车队、1个养路连。1962年将经理科分为财务科与供应科。
1963年6月1日,双鸭山林业局成立后,开始延用农垦林业局机构设置,后来由于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管理工作越来越细,机关机构与基层单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1985年末,双鸭山林业局机关设有行政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劳动工资科、总调度室、生产科、林产工业科、科技科、设计室、资源保护科、安全监察科、教育科、卫生科、信访科、司法科、史志办公室;下属基层单位有安邦河林场、七一林场、七里河林场、三岔河林场、红旗林场、青龙青年林场、横道家庭林场、岭东经营所、宝山经营所、大叶沟经营所、上游经营所、南瓮泉经营所、宝石青年经营所、岭东贮木场、升昌贮木场、汽运处、路电处、森调队、联检办公室、第一中学、职工医院、林业地区公安局、林区人民检察院、林区基层法院、林产品经销公司、多种经营公司、营林公司、建筑安装承包公司、物资公司、青山旅游公司、林业地区商业局、职工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