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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政林业

第一节 市政林业



                 第一节 市政林业
  1958年8月,合江森林经营局根据林业部的指示,将所属双鸭山中心林场及其所辖的岭东、岭西、大叶沟 3个林场移交给双鸭山市经营管理,这便是市政林业的伊始。1959年4至10月份,省林业厅建设局第一大队对双鸭山林区进行了首次森林经理调查,将全区区划为岭东、岭西、安邦河、宝山、大叶沟、扁石河(以上在双鸭山市境内)、上游、月牙泡、南瓮泉、七星河(以上在宝清县境内,其中南瓮泉已被宝清县林业局开发建场)10个林场。同年11月16日,按照中共合江地委〔1959〕417号文件要求,将安邦河、岭东、宝山、大叶沟、扁石河、月牙泡 6个林场移交给合江农垦局经营管理。市政林业实际上只剩下1个岭西林场和上游、七星河两个待建林场。
  1961年,市林业局先后建起上游、羊鼻山(在岭西林场辖区)两个林场。1963年2月,在四方台地区建起四宝林场。1965年3月,根据林业部的指示,将上游、七星河两个林场移交给双鸭山林业局经营管理。1966年 7月,又从双鸭山林业局接收了月牙泡、扁石河两个场(后又移交给双鸭山农场)以及岭东、宝山两个林场的一部分浅山区,同年在这部分浅山区建起定国山林场。1972年,在窑地建起1个木材加工厂。到1985年,市政林业拥有4个国营林场和1个木材加工厂,职工总数达7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