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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  构
  双鸭山地区有商业活动始于1945年,当时只是一些挑担卖货的个体商户,经营日用品和小百货,流动在岭东、岭西矿工家属区内。1947年矿务局成立后,为解决矿工对日常生活用品的需要,在岭东、岭西成立了职工消费合作社,这是双鸭山最早的国营商业。1954年7月1日,成立双鸭山矿区政府,内设工商科。1955年10月11日改为商业科。1956年 5月建市后,商业科改为商业局,有职工1 127人。1957年3月21日,将商业局分为 2个机构,商业局和服务局。1958年5月,商业局、服务局、供销合作局3局合并,称双鸭山市商业局。1963年 7月18日,服务局、供销合作局从商业局分出,供销合作局改称供销合作社。1967年 9月,商业局和供销社合并,成立了商业供销革命委员会。1968年,商业供销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了双鸭山市商业公司。1969年10月,商业公司撤销,分别成立了双鸭山市生产资料站、生活资料站、农副产品资料站。1970年3月,商业、供销、服务3家再度合一,仍称商业局。12月14日生产资料站、生活资料站、农副产品资料站撤销。1972年9月24日,恢复商业局、服务局、农副产品供销局。
  1984年9月,商业局又划分为3个机构,即商业局、工业品贸易中心、副食品贸易中心。工业品贸易中心以百货、石油、五金、纺织品站为依托,组成经济联合体。副食品贸易中心以糖酒、蔬菜、食品为依托,组成经济联合体。集体公司归副食品中心领导。商业局变为市政府的行政职能机构。
  1985年12月25日,两个贸易中心和商业局撤销,成立了双鸭山市商业委员会,下设:机关科室15个,管辖7个公司、l所商业学校;有职工 2 819人,其中:大学毕业生38人,中专毕业生155人,有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2人。各区政府设商业科(财贸科)负责协调本区的商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