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一、国营商业
  1950年8月14日,松江省百货公司在双鸭山矿区建立了百货公司,同时在尖山、岭东、岭西设立3个国营百货商店。国营商业诞生后,认真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积极支援以煤炭生产为主体的各项生产事业的发展,基本做到了生产到那里,服务就到那里。1952年成立土产公司,并在尖山、岭东、岭西各设1个门市部。1953年百货公司设立五金门市部。1954年,土产公司改为食品公司,下设3个商店,1个批发部。同年6月专门经营批发业务的花纱布公司成立。1955年2月28日,矿区政府成立专卖事业管理局(烟酒公司的前身),设批发部1处,主要经销烟酒。1956年,为了加强对私营饮食服务业的领导,矿区政府成立了福利公司。同年8月医药公司成立。1957年双鸭山市百货公司五金门市部撤销,成立了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下设批零商店1处。同年8月,煤建公司成立,下设3个门市部和 1个批零商店。1958年,专卖、食品、土产公司合并改为食品杂货批发站,百货、贸易、医药、饮食、蔬菜公司也改为站。1959年12月1日,全市最大的第一百货商店建成开业。1961年11月,各站又恢复公司体制,同时成立信托公司。至此,国营商业已发展到7个专业公司,近20个商店。1962年 5月,烟酒公司从食杂公司分出来,下设1个批发部。1963年,先后成立水产供销公司和木材公司。1964年,成立中国盐业公司双鸭山市盐业站。到1965年国营商业已发展到10个公司,37个商店。1966至 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工作虽然受到冲击,但商业机构体制没有变动。1978年,水产公司、果品公司从商业划出。1981年成立信托贸易公司。商业所属共 8个公司,56个核算点,年销售额7 800万元。1984年,医药公司、纺织品公司从商业划出。全市商业网点达361个,平均900人一店,41人一名销售员。截至1985年末商业局所属 7个公司,1所商业学校,全市商业独立核算企业达142个,各类型国营商店98家,年商品流转额1亿元,上缴税金280余万元。
  二、集体商业
  双鸭山集体商业的形成是从1955年个体小商贩合伙成立合作小组开始的,他们自筹资金,合伙办店。到1956年合作小组已发展到21个,其中,岭东地区11个,尖山地区8个,岭西地区2个,主要经营蔬菜、调味品、烟酒等。
  1957年,合作小组逐步联合成合作商店,尖山地区成立了新兴大街合作商店,岭东地区成立了南山合作商店。以后又在尖山、岭东、岭西地区建立了一马路合作商店、和平商店、永久商店、八马路商店、三工区商店、利民商店和竖井商店,主要经营食品杂货、蔬菜、烟酒、调味品等。为加强对合作商店的管理,1962年在岭东、岭西、尖山地区成立 3个合作总店,原各合作商店变为门市部,归所在区的合作总店领导。1964年,岭西总店分出4 人,在四方台矿成立一个合作商店(现六商店)。1969年,在马鞍山设了马鞍山合作商店。到1980年合作总店已发展到16个,有职工 363人,并兴办青年集体商店16个。1985年末,全市集体商业已有17个独立核算单位,35个零售网点、1个联购联销批发部,年销售额1 000万元。
  三、公私合营商业
  1956年初,全市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较大的商店有:百货公司所属的新建商店,下设2个分店;华丰合作总店,下设3个门市部。公私合营的私方人员在合营后,变为国营职工和国家干部。1958年开始,国家采取赎买政策,公私合营商业逐步过渡为国营商业。
  四、个体商业
  双鸭山的个体商业诞生于1945年,当时只是一些个体挑担卖货的小商小贩,以经营日用品、小百货为主,主要活动在矿区居民集中的岭东、岭西地区。直到1947年 6月,岭东地区才开始有程家杂货店和一户阴家床子,经营烟酒、小吃等。到1949年,增加了解家床子、李家床子、赵家小铺、国家成衣铺、施福才小药店 5个小店。1951年,个体商业发展很快,在尖山地区南小市已发展到半条街,有店铺30余家,成为双鸭山的商业中心。
  1953年4月,邸志佳、张联春等人合资人民币3 000元,在岭东北山小市办起了全市第一家成型的个体工商企业松华百货商店。相继,陈久祯等5人开办了森茂商店。同年6月,孙典初等 3人开办义和昌商店,姜万德、戚永发等人开办和平商店,胡本柱等人开办松林商店,张乃斌等人开办新华商店,这些商店开业资金都在2 000—3 000元。1953年末全市个体商业已发展到30多处,较大的有13处。其中:尖山6处,岭东5处,岭西2处。总营业面积1 500平方米,资金20万元,年销售额121万元。
  1954年,个体商业又增加30户。其中:岭东地区10户,岭西地区 3户,尖山地区17户。主要经营日用杂货、食品、蔬菜和国药。
  1955年,双鸭山个体商店已发展到110户,从业人数230人,有股金5万多元。
  1956年,开始对个体工商业者进行改造工作,个体商店合并成为公私合营商店,修配补行业归手管局,变为集体。其它行业归口管理。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到1957年底全部完成,1958年后,市内个体商业基本消失。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市场的开放,对个体商业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个体商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85年,全市个体商业已发展到2 814户,年营业额达3 3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