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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商品销售

第五节 商品销售



                 第五节 商品销售
  一、批发
  1950年8月,双鸭山成立了第一个批发企业——百货批发站,开始为零售商店、个体商贩提供批发业务。
  1954年,对计划内商品批发,实行按地区人口比例分配,对计划外商品,则采取看样订货选购的办法。
  1958年,在“大跃进”的高潮中,商业批发部门打破了正常的批发程序和分配比例,只算政治帐,不讲经济效益,曾一度造成混乱。
  1960到1962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商品货源偏紧。商业部门根据中央提出的“大力储备、合理分配、供应及时、技术跟上”的方针,积极储备商品,调整分配比例,提高批发工作效率,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1963年商品货源和供应日趋好转,控制商品减少,敞开供应商品逐渐增多。凭票供应的商品已由1960年的80多种,减少到40余种。到1965年,商品货源紧张状态已基本消除。在批发销售上执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全面安排的原则,对城乡都需要的商品,优先供应农村;对煤矿生产所需要的原料,提前组织进货,保证及时供应;对矿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坚持专项安排;对偏远的商店,实行电话预约,按所需的品种、数量送货上门。
  1980年,商品流通渠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实行跨区域经营,并适时组织选货会、展销会等,使批发工作越做越活。1985年批发额达9 058万元。
  二、零售供应
  1948年岭东职工消费合作社成立后,零售供应的种类有:百货、针纺织品、鞋帽、粮食、豆腐、猪肉等,商品销售一律敞开供应。
  1953年,商品供应出现供过于求,各零售商店开展赊销、赛销活动。对自行车、呢毛料、服装等采取先付货,后交款的办法。
  1954年7月起,对棉花、棉布实行定量供应。城市居民每人每年发布票28.5尺,棉花1斤。其它商品仍敞开供应。
  1959年,由于大跃进,外地来双人员剧增,市场供应趋于紧张,开始对食糖、烟酒、肉蛋禽、奶粉等商品实行凭票供应。对井下工人、高空、高温有害工种则实行加量优先供应。
  1961年,商品货源短缺,大部分生活用品都凭票供应。居民购买力受到限制,同时也影响货币的回笼。为此,中央决定对部分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的紧俏商品,在保证平价定量供应的同时,实行高价供应,以回笼货币。双鸭山经营的高价商品有糕点、糖果、茶、烟酒等。
  1964年,全部恢复到平价。1965年,市场供应状况好转。除棉花、棉布、棉毛衣裤凭票外,其它商品放开供应。
  1966年,商品供应又趋于紧张,日用工业品,如肥皂、火柴及副食品肉蛋禽、食糖等按人口凭票分季供应。对集体单位、食堂所需的商品根据货源酌情安排。对煤矿井下工人商品供应一直实行优先特殊安排。
  1980年除棉花、棉制品和豆制品外,其它种类商品均敞开供应。到1985年,凭票供应的商品只剩下豆制品类。货源充足,市场繁荣,1985年商品零售额达到1.86亿元,为1960年的3.3倍,创历史最好水平。
  附:1949—1985年双鸭山市商业系统商品销售额统计表
           1949—1985年双鸭山市商业系统商品销售额统计表
  表11—1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