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品购销 第三节 商品购销
1956年6月,省供销合作联社在双鸭山市设立采购供应批发站,双鸭山市供销社开始了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当时,供销系统商品购进有3条渠道。一是国家计划内分配的商品。这部分商品是由一级站和二级站组织进货,生产资料占商品计划总购进的 60%,人民生活资料占商品计划总购进的40%。在生产资料中,化学肥料14种,化学农药19种,农副业生产资料5种。在人民生活资料中,鲜果5种,棉布(线、棉花)11种,高档商品 (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座挂钟)24种。二是自行采购的商品。采购这部分商品是为了补充国家计划内不足,购货渠道是打破省与省、市与市间的界限,自行采购组织进货。生产资料11种,占商品计划总购进的10%,生活资料56种,占商品计划总购进的 30%。三是收购和回收商品。这部分商品是以农副和地方工业产品收购,回收工业、农用废旧物资为主。农副产品采购一项就占收购总额的 25%以上,收购和回收商品主要是用来调解市场商品余缺。收购农副产品24种,回收工业废品11种,农用废品9种,其它废旧物资16种。年商品销售额37.4万元,全系统经营利润1.4万元。
1958年,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当时,正处“大跃进”高潮,商业部门在商品购进中不按计划,盲目收购,收购上来的商品质次价高,造成滞销。1958年供销系统商品销售额比1956年减少10.4万元。
1963年,市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恢复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重新疏通了商品购销渠道,商品流通量不断增加。年纯购进商品额113万元,农副产品收购额5.8万元,废品收购额2.5万元,年商品销售额246万元,实现利润1万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供销工作受到干扰破坏。由于计划商品的种类单一,数量减少,加之贫下中农参加供销社的管理,影响购销业务的开展,使商品销售额大幅度下降。1966年商品销售额为338.6万元,到1971年商品销售额为294.3万元,较1966年减少44.3万元,当年亏损1.2万元。
1977年,由于进货渠道的不断拓宽,供销事业的不断壮大,商品购销额也逐年上升。年初,商品总购进计划为1 231万元,到年底完成1 685万元,为年计划的136.8%。商品总销售年初计划为1 500万元,实际完成1 886.4万元,为年计划的125.8%。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在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指导下,积极开展购销业务,扩大进货渠道,商品总购进额已达1 369.9万元,超过年计划的6.2%,商品销售额1 717万元,超过年计划的4.3%,利润为43万元。
1985年市供销合作社商品总购进额已达到2 064.4万元,超过年计划的 25.1%,商品总销售额为2 394.4万元。超过年计划的14%,完成利润81万元。
附:1973—1985年双鸭山市供销社商品购销、利润统计表
1973—1985年双鸭山市供销社商品购销、利润统计表
表11—6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