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饲料
第七节 饲料
第七节 饲 料
1953年以前,饲料自由经营,由饲养户自行解决,自粮食实行统销以后,饲料粮也纳入了统销范围之内。由粮食部门负责供应并发放饲料供应证。1956年初成立饲料站,主要经营大牲畜饲料。同年底成立了饲料公司,全年精饲料销量 518万斤。1958年市饲料公司撤销,粗饲料由供销社土产公司经营,精饲料由粮食局供应科根据国务院1955年颁布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中饲料用粮标准进行供应。60年代,市镇饲料供应主要是以大牲畜为主,对于各家零星自养的畜禽,饲料自行解决。1972年饲料公司恢复后,为适应养鸡养猪业的发展需要,对饲料供应做了规定。凡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以及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居民饲养猪禽所需饲料实行奖售的办法。分别在尖山、岭东、岭西、四方台、宝山区设饲料店。1981年饲料公司又对国营集体和居民、社员一律实行以蛋换料的规定,使饲料年供应量有所增加。1985年为了搞活市场,方便群众,在饲料供应上采取平价、议价、兑换的形式。同年建成一座年产 5 000吨的A型配合饲料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