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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政收入

第二节 财政收入



               第二节 财政收入
  双鸭山有财政收入始于1954年。1948至1953年双鸭山大型企业只有矿务局 1家,为合江省属企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缴拨、利润上缴等项业务都直接归属合江省政府工业厅。当时,双鸭山矿区有 6家地方小企业,税收由集贤县税务局收缴入库。1954年随着矿区人民政府成立,同时组建了地方财政。当年财政收入18万元,其中:税收5.3万元,省补贴收入 12.2万元,其它收入 0.5万元。1958年“大跃进”时期,双鸭山市百业振兴,地方财政收入也随之上升,当年财政收入已达 1 071.7万元,其中:企业收入124.2万元,各项税收106.9万元,其它收入11万元,省补助收入829.6万元,与1954年相比,财政收入增加1 053.7万元。三年“调整”时期平均收入1 060.8万元,比“二五”期间下降44.76%,其原因是地方工交企业进行了调整,工交企业数量减少,大部分企业的政策性亏损额增大,使财政收入减少。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财政收入1 445.2万元,比“三年调整”时期上升36.24%。第四个五年汁划期间,年均财政收入1 711.9万元,比“三五”时期上升18.45%,上升幅度较小的原因是由“文化大革命”所致。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财政收入2 448.7万元,比“四五”时期增长43.04%。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财政收入3 996.7万元,与“五五”时期相比增长63.22%。
  一、地方工业企业收入
  双鸭山市地方工业是地方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54年开始兴起地方工业,当时仅有2家企业,年工业总产值仅 40万元。1958至1962年的“二五”期间,双鸭山市的地方工业有较大发展,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使地方工业发展不够平衡,有些企业上得过猛,与地方财力脱节,造成比例失调。对此,双鸭山市根据调整的方针,对全市地方工业企业进行整顿。对那些亏损额度大,产品质量差,产品无销路.原材料无来源,没有后劲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让”。在整顿企业过程中,对“二五”期间存在“一平二调”进行调查核实,“平调”金额达289.3万元.其中:社队退赔1 66.2万元,县以上工业企业退赔123.1万元(实物折价177.9万元,现金111.4万元)。在现金退赔中,各部门用自有资金退赔106.3万元,财政拨款 5.1万元。经过企业整顿给企业解了历史包袱,使企业得到巩固和提高,促进企业发展。三年“调整”时期全市地方工业累计亏损9.3万元。“三五”期间,全市地方工业企业亏损 60.9万元。平均年亏损12.2万元。“四五”期间,全市地方工业企业累计亏损 970.4万元,年均亏损194.1万元。“五五”期间,全市地方工业累计亏损2 425万元,年均亏损485万元,与“四五”时期相比地方企业亏损额年均增加290.9万元。“六五”期间地方工业企业累计亏损727.7万元,年均亏损145.5万元。截至1985年末双鸭山市全民所有制企业47户(其中:地方预算内企业为26户,21户为预算外商办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120户,街道工业53户,全市共有生产企业220户。这些企业都是财政收入的基础,财政收入项目中的企业收入和税收等都来源于这些企业。但是,28年来双鸭山市地方工业企业,一直是亏损多于盈利,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市地方工业企业起步较晚,企业基础薄弱,尤其是1958年“大跃进”期间,大办钢铁,高炉遍地开花,只能采矿和炼铁,不能炼钢,生铁是政策性亏损产品,近20年间,仅生铁一项就亏损 2 876万元;二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期间。对企业实行“一平二调”,由于企业刚刚起步,还没有创造出更多的物资财富和经济效益,就背起沉重的包袱,使企业经济乏力;三是地方工业发展不够平衡,有些企业上马过猛,与地方财力脱节,使地方财政有投无收,造成恶性循环;四是双鸭山市地方工业虽然经过调整,但调整后,企业刚刚走向正轨,又开始“文化大革命”运动,使企业在管理上混乱,产品质量差,无销路,经济效益低,在“文化大革命”10年中企业亏损额达1 632.1万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双鸭山市地方工业随着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企业得到松绑,经济效益开始上升,有些企业逐步由亏损变盈利。但整个工业企业,截至1985年末还一直没能摘掉亏损的帽子。
  附:1957—1985年双鸭山市地方工业企业收入情况表
            1957—1985年双鸭山市地方工业企业收入情况表
  表122—1                              单位:万元



  二、商业企业收入
  商业收入是财政预算项目中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商品流通领域中批发和零售环节中产生的盈利。从建立地方财政以来,商业收入负87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生猪经营和蔬菜经营政策性亏损所致。其中:生猪亏损3 537万元,蔬菜亏损2 038万元,如果剔除这两个因素.商业收入则盈利4 759万元。
  附:1958—1985年双鸭山市商业企业收入情况表
             1958—1985年双鸭山市商业企业收入情况表
  表12—2                               单位:万元



  三、农业收入
  农业收入是指农业税收入,早在建国初期,农业税收是以实物“建国公粮”代替税金。对于农业税征收、减免和管理工作由财政局农业财务科负责办理。
  1956至1966年农业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15%;1967至1985年农业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3%。全市征收农业税的土地面积32.2万亩,征收面积历年不变。
  双鸭山市农业税收办法是按国家规定进行征收,1954至1955年,凡有农业收入的土地均由其所有人交纳农业税,农业税征收是以实物为主,由粮食收购部门代收,以粮代金。1956年农村实行“农业合作化”,改为由生产合作社交纳农业税。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农业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全国统一的比例税制,按统一比例税制,核定纳税单位的计税和常年产量税率,按基本核算单位计算交纳,这种纳税办法一直延续到1985年。1964至1983年征收农业税按中共中央、国务院1964年关于征收农业税规定的精神,对农村实行以人民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在分配原则上应首先向国家交纳税款,再扣除生产费用、扣除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然后再对社员进行分配。对农产品收购和农业税征收,在结算入库时要贯彻“先征后购、征购结合”的原则。各农产品收购部门及时办理农业税结算业务。财政派驻征员,分夏、秋两季,在农产品收购部门驻库就地征收。1983至1985年,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税征收方式是以农村纳税户为基本核算单位,采取常年征收的办法,农业税专管员直接下到农村进行征收,把过去队交队结改为户交户结,从实际出发,以承包组和承包户为单位分别进行征收或减免,结清后将农业税征结入库。
  附:1956—1985年双鸭山市农业税征收入库额统计表
           1956—1985年双鸭山市农业税征收入库额统计表
  表12—3                              单位:万元



  四、公债、国库券
  公债:1954年为加快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当年下达推销额16.4万元,实际认购额为16.45万元。1960年认购公债券13.3万元。双鸭山市7年间共认购公债券183.9万元。
  附:1954—1960年双鸭山市建设公债券认购一览表
            1954—1960年双鸭山市建设公债券认购一览表
  表12—4                               单位:万元



  国库券:为了调整与稳定国民经济,集中社会上的零散财力,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1981年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逐年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每年1月1日发行,6月30日交款结束。从7月1日开始计息,年息4厘。同年全市下达国库券任务85万元,实际完成850 990元,超额完成990元。到1985年共认购国库券13 799 193元。
  附:1981—1985年双鸭山市国库券认购明细表
             1981—1985年双鸭山市国库券认购明细表
  表12—5                               单位:万元



  五、专项拨款
  专项拨款是指中央和省拨给双鸭山市的专项资金来用于指定项目支出,专款专用。1954至1957年专项拨款收入为112.3万元,年均28万元。 1958至1962年双鸭山市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省为双鸭山市拨款2 404.8万元,年均拨款480.9万元。1963至1965年,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期间,由于国家对预算内资金压缩,省对双鸭山市的专项拨款有所控制, 3年间专项拨款792万元,年均拨款264万元,比“二五”期间年均拨款减少216.9万元。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省共为双鸭山市专项拨款4 240.8万元,年均拨款385.5万元.与“三年调整”时期相比,年均拨款增加121.5万元。 1977至1985年双鸭山市的经济建设发展很快,尤其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生产体系,因此,专项拨款也逐年增加。到1985年底共拨专项款10 467万元,年均拨款1 163万元。
  六、罚没款收入
  双鸭山市罚没款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安、司法、物价、工商、审计、纪检等部门处理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后,应上缴国库的罚没款。每年罚没款额的增减是由违法违纪案件的增减而变化。
  双鸭山市罚没款收入始于1960年,按省下达的罚没款收入计划,年均只能完成计划的30%。
  附:1960—1985年双鸭山市罚没款收入明细表
             1960—1985年双鸭山市罚没款收入明细表
  表12—6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