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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促产增收

第四节 促产增收



                 第四节 促产增收
  一、以税还贷
  从1980年开始到1985年,双鸭山有10户国营企业因设备不足,影响生产发展,为扩大再生产,从银行贷款1 196.3万元,以税还贷金额590万元,新增产值3 700万元,新增税金315万元,既救活了企业,又增加了税收。
  二、减税和免税
  通过减免税的办法,扶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1982至1985年对全市265个国营和集体企业共减免税收368万元。
  三、投放周转金
  1983至1985年,为扶植集体企业生产发展,共投放周转金总额为98.3万元,扶植了33户集体企业,通过投放周转金,使企业增加产值1 000余万元,增加利润150万元,增加税金100万元。
  四、放宽税收政策
  为支持改革,帮助企业发展生产,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自1983年起,先后制定了3次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有“三十条、十四条和六十条”。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仅给危困企业增添活力,还给征收开辟税源,充分发挥了税收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