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支行
第三节 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支行
第三节 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支行
1952年,中国人民银行双鸭山矿区支行开始设农村金融业务股。1960年由农金股改为农金科。
1964年 8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支行,处级单位,主要办理农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拨款和结算业务,下设秘书、会计出纳、综合3个科室,双鸭山农场办事处和太保营业所,共有职工35人。
1965年,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人、农两总行党组《关于人、农两行合并的报告》精神,将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支行合并到中国人民银行双鸭山支行,设立农金科。1971年成立长胜营业所,1972年成立安邦营业所。
1973年,根据国务院〔1973〕59号文件精神,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对外挂农业银行牌子,对内仍为人民银行农金科。
1984年10月17日,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支行正式从人民银行分设出来。下设办公室、会计出纳、计划、人事保卫、工商信贷、集体农业信贷、信用合作、信托投资公司8个科室;还设有营业部、长胜、安邦、农场4个科级办事处;宝山储蓄所和公立、爱国2个信用分社。有职工64人。到1985年又增加资金组织、监察、稽核3个科室和太保、振兴2个办事处,职工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