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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层组织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基层组织


  
                 第一节 基层组织
  1949年3月,双鸭山矿区党组织由秘密转为公开。3月15日合江省委就双鸭山建党工作缓慢问题给双鸭山煤矿发来了指示信,指示信说:“在党的工作方面:今后矿山设立统一领导的党委会,并应分配专人担负党务工作。建党工作过去拖延太久,尤其工人党员的发展寥寥无几,是应当受到批评的。今后必须以大力着重进行建党工作,应格外着重在坑口单位建党及多发展挖煤的基本工人,要使建党工作,在矿上长远打算建设为主的总的任务当中占居首要地位”。双鸭山矿区党委根据指示信的精神结合矿山实际,作出了《关于1950年党的工作决定》要求:“大胆、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除继续注意发展工龄长的工人外,特别注意培养发展有前途的技术人员入党。今年1年内全矿发展党员要达到占全体员工的20%”。矿区党委遵循“自报、公议、党批准”的办法,大批地发展了煤矿工人入党,特别是老工人入党,使党员队伍迅速壮大。党员由年初的50余人发展到405人。到1950年,党委直属总支3个,基层党支部32个,党员469人,其中:工人党员280人。党员总数占职工总数的14.7%。各级党组织的领导都由思想好、作风正、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1953年后,组织部门每年制定建党计划,将任务下达到基层组织,发展对象确定专人培养,到1956年双鸭山市委成立时有党员3 174人,直属党组4个,直属党委4个,直属党总支5个。
  1965年,中共双鸭山市委开展了“好支部”评选活动,岭东煤矿六井六一四采煤队党支部、财贸系统的医药公司党支部,被评选为全市“好支部”。全市37个党委(总支)中,分别评选出21个“好支部”。树立“好支部”活动,对当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到1965年底,全市党员总数已发展到7 132人,市委直属党委(总支)37个,基层总支、支部593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建工作一度停止。
  “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受“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影响,部分基层组织,不严格按标准吸收党员,使党员数量出现不正常增长。到1976年全市党员由1965年的7 132人增到12 718人。1978年后,认真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的组织路线,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坚持党员标准,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1978至1981年全市共发展党员2 293人。其中:年龄25岁至35岁的新党员为977人,大专文化程度的249人。到1985年底全市共有党员18 850人,市委直属党委69个,总支140个,支部l 549个。各党委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2 842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212人,先进党支部483个。
  附:①双鸭山市党员基本状况及分布统计表
  ②1971—1985年双鸭山市党组织分布统计表



               1971—1985年双鸭山市党组织分布统计表
  表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