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培训
“文化大革命”以前,双鸭山市培训干部的基地主要是市委党校和各系统办的党校。1980年后,培训干部的基地逐渐扩大,除了党校之外,又委托大专学校、科研机构培训干部。
1956年8月市委制定下发了党员培训规划,同年9月开始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主要培训暂时不能入初级党校学习的专职党支部书记、支委、小组长、整建党骨干,每期 3个月。党训班设3名专职干部,主任由市委组织部长兼任,教员主要由市领导和有关局长兼任。
1957年11月20日,市委党校正式成立,开始分期分批培训党员干部。1961年全市有 8所全日制党校,市委党校负责训练公社书记、副社长、科长、井长级干部,并为各公社、厂、矿企业党校训练师资。郊区党校训练生产大队长、支部书记、妇女主任;厂矿企业党校训练车间(段队)支部书记、段长、车间主任。另外还有业余党校34所,流动党校17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党员干部正常的培训工作也随之停止。党校被“五·七”干校所代替。1969至1975年,先后有720名党员干部到“五·七”干校学习和劳动。
1979年各级党校恢复了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市委举办 2期局(处)级和党委常委、工农新干部学习班,轮训学员64人。市委党校办了4期干训班,每期15天,共培训195名局级干部。矿务局党校轮训矿务局系统干部582人。其中:局(处)级102人,科级409人,一般干部71人。
1980年后,各党委加强了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全市有四分之一以上的党委在培训党员干部中实现了“五有”“两化” (即:有师资、有校舍、有教材、有制度、有领导,正规化和经常化)。1980到1985年底全市共举办各种短期轮训班260期,轮训了10 320名各类各级干部。参加党政干部基础科考试的93人,到中央、省委党校和其它专业学校学习的45人,参加电大、函大990人,市委党校大专班88人,市电大中文班83人,电大(业余)、刊大学习517人,市职工中专大专班100人,中专、高中762人,参加文化学习1 327人,有646名干部拿到了中专毕业文凭。 919人拿到了大专毕业文凭。一批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党员干部队伍逐步形成并有了新的发展。
二、干部选拔
1956年末,按照中央提出的关于稳定提高干部的方针,双鸭山市的干部选拔由1956年以前的少量选拔,到1960年转入培养提高大量选拔。1960年末全市选拔干部 2 195人,占当时干部总数27%。其中:从工人、农民、店员、护士中选拔干部 885人,占干部总数的41%。提拔干部中,处级干部125人,占5.6%;科级干部588人,占26%。向外省市输送干部218人。
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精简机构和人员,干部由原有的11 615人,减到8 198人。
1972年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指示,在各级党的领导班子中实行老、中、青三结合。至1974年7月底,全市共培养选拔新干部1 497人(其中:在工人、农民中培养选拔了428人),充实和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委加强了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到1985年9月末,全市共选拔局级后备干部613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273人,占45%;中专、高中文化的280人,占45.3%;初中文化的60人,占 9.7%。35岁以下的占43.5%;45岁以下的占54%。科级后备干部780人。全市158个局级班子调整了92个,占58.2%。经过调整,政治素质和年龄、文化、专业结构趋于合理,按省委要求,合格的已达 134个,占84.8%。有123名年轻干部进入了局级领导班子,其中: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91人,占74%;45岁以下的104人,占85%。
三、落实干部政策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全面落实了干部政策,市委成立专门机构,领导纠正反右派斗争至“文化大革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落实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错揪、错斗,受迫害的干部在政治上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在生活上给予妥善安排。从而解除了他们的思想包袱,调动了他们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四、老干部管理
为了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管理。1978年 6月市委组织部增设了干部四组即老干部组,专门负责老干部工作。这一时期的工作任务是编制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干部名单,落实老干部的任职、生活及其各种待遇问题。全市在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共7人,1985年尚健在的5人。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老干部相继离休、退休,老干部的工作对象从对在职老干部的管理转向对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1979年9月市委组织部老干部组改为老干部科。1980年 3月市委成立了老干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4年 1月老干部办公室升格为老干部局(处级),工作任务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加强检查督促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照顾好离、退休老干部和组织他们发挥作用;接待局(处)级以上离休老干部来信、来访;管理市老干部活动室,组织好局(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活动。1985年末开始陆续维修和改建了原客运站为老干部活动大楼,增编14人,增配小车 1台。下设办事机构: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服务科、安置科及老干部活动室5个科室。老干部活动室共有18个房间1 600平方米,内设阅览室、阅文室、扑克室、麻将室、乒乓球室、台球室、录像室、保健室、棋类室,会议室 2个、休息室6个。截至1985年全市共有离、退休老干部1 249人,其中:双鸭山矿务局653人。在1 249人中,市级8人,正副局(处)级295人,科级以下946人。
自1984年起全市73个单位陆续成立了老干部活动科,矿务局成立了老干部工作处,并建2.400平方米的活动室。全市有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51人,老干部活动室7处。到1985年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增加到123人,老干部活动室19处,有32个单位单独建立了老干部支部,建立健全了《老干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老干部活动制度》、《老干部政治学习制度》、《党员老干部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参观、咨询、提合理化建议等社会活动。
市老干部局积极为老干部发挥余热创造条件,截至1985年末,全市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人数近 172人,占能参加社会活动的离、退休老干部总数的29%,市委、市政府于198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对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和各种待遇作了明确规定,使全市离、退休老干部愉快地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