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战工作
第一节 统战工作
第一节 统战工作
一、对民主人士的审查工作
1957年双鸭山市委成立了民主人士审查领导小组,组长孙涛,副组长郭林。审查工作于1960年1月结束。全市列入民主人士审查范围内的有;黑龙江省政协委员2人,省人民代表 1人,市正、副局长 5人,市县人民代表47人,政协委员25人,工商联执委20人。经过审查,有政治历史问题的45人,经肃反、审干运动已经结论的35人。确定为这次审查对象的10人,其中:特嫌2人,三青团2人,伪工人把头1人,敌伪军警1人,被捕、被俘1人,政治可疑1人,其它2人。
1983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党外民主人士做了妥善安排。在政协双鸭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的205名委员中,其中:非党人士127人,占委员总数的62%,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96人,占46.8%。市政协常委45人,其中:非共产党员常委30人,占常委总数的66.7%,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23人,(高级知识分子11人)占常委总数的51.1%。市政协6名正、副主席中非党人士3人。市人大非共产党员代表107人,占代表总数的31.75%。少数民族代表30人,占代表总数的8.9%,归侨和台属代表4人,占代表总数的1.9%,民主党派和宗教界代表3人,占代表总数的0.89%。
二、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社会主义劳动者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双鸭山市进入公私合营的原工商业者123人,其中:商业系统58人,服务系统32人,交通系统32人,手工业者1人,资金在4 000元以下的120人。到1964年,全市有工商业者90人,其中:划定为资产阶级的25人,资金总额 8万元。1979年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区别进入公私合营的原工商业者中“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的指示,经区别定为劳动者的 121人,应区别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的82人,区别为独立劳动者的32人,小业主7人,没区别出来的2人。对没区别出来的原工商业者不再称“资本家”或“私方”人员。通过区别“三小”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工商业者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