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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第四节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第四节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1980年 9月18日双鸭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双鸭山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由市长和副市长、秘书长组成。主持管理全市各项行政事务。人民政府成立后,先是恢复了委、办、局的政府工作部门,随后,1981至1985年,根据工作需要对机构进行了改革,重新调整了机构设置(表 16—4),核定了人员编制,理顺了因“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不协调的条块关系。从此,双鸭山市的行政工作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开始走上了以法治市的正确轨道。
  附:①1954年双鸭山矿区人民政府机构序列表
  ②1959年双鸭山市人民委员会组织机构序列表
  ③1969年双鸭山市革命委员会组织机构序列表
  ④1985年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组织机构序列表
  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矿区、市革委会)历届领导人名表
             1954年双鸭山矿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表16—1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矿区、革委会)历届领导人名表
  表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