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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政府主要职能

第三章 职能、施政

第一节 市政府主要职能


  
                 第一节 市政府主要职能
  市政府是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构,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并根据全市实际情况,规定相应的行政措施,发布相应的决议和命令;贯彻执行中共双鸭山市委的决议、决定,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并接受其依法监督。
  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全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事业和财政、公安、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议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