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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访接待

第四节 信访接待



                 第四节 信访接待
  一、机构沿革
  双鸭山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始于1950年。当时这项工作由双鸭山矿务局党委秘书室兼管。1954年双鸭山矿区人民政府成立后,设立了信访接待室。1957年,市委办公室设立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1963年市人民委员会成立了信访接待室,归市人委办公室领导。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接待室被撤销,在市革命委员会群众工作部里设民政信访组。1970年民政、信访分设,称市革委信访组。1972年改为信访接待室。1978年改称市委、市革委信访办公室,升格为局级单位,编制10人。1980年改称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二、主要政事
  市信访办公室是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办事部门,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主动热情、协商、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50年代初期,是全国由战争时期转入和平建设时期,信访部门协助党和政府接待处理了大量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地方后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了各项安置政策的落实;60年代初重点接待处理了精简下放职工的来信来访,分别不同情况、按政策作了妥善解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信访工作陷于瘫痪。1976至1985年信访量剧增,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运动中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是这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信访部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对信、访群众宣传解释,或调查核实,或与有关部门协商,使大量的信访案件得到合理解决,对发展大好形势,促进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办案工作中,坚持分工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意见,制定了书记、市长接待群众来访办法,常年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日活动。
  附:①1956—1985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②1976—1985年信访立案结案情况统计表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表16—7             (1956—1985)



                 信访立案结案情况统计表
  表16—8             (1976—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