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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双鸭山市人民委员会

第二节 双鸭山市人民委员会



                  第二节 双鸭山市人民委员会
  1956年双鸭山市人民委员会成立后,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委提出的“全面规划,加强指导”的方针,顺利地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国民经济计划执行上,除粮食因受灾总产量未完成计划指标外,其它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了计划。1957年市人民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委提出的“巩固成绩,提高质量,重点发展,全面安排”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在重点保证煤炭生产的前提下,卓有成效地发展了地方工业和农业生产,1957年原煤产量达到232万吨,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 485万元。
  1958至1960年,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在生产建设中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煤矿由1958年的3个发展到5个,地方工业厂家由51个发展到86个,产品品种由原来的50种发展到 400种,双鸭山市已由单一的煤炭城市向综合性工业城市转化。农业生产,在工农业同时并举方针指引下,因地制宜地执行了农业“八字宪法”,获得了1958年、1959年 2年的丰收,1960年虽然遭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但也取得了较好的收成。在1958年以后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在领导工农业生产中也出现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等“左”的错误,使国民经济造成了一定的损失。1961至1962年,组织领导全市人民战胜由于自然灾害和工作中的失误所造成的经济困难,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整顿工业企业,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带领全市人民度过了难关。
  1963至1965年,按照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的关系,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内部比例关系趋于合理,工农业生产出现了稳步发展的势头。
  1966年,认真贯彻执行毛泽东主席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战略思想,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但由于下半年“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展开,使刚刚好转的国民经济好形势遭到了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