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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机构

第二节 工作机构



                   第二节 工作机构
  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下设处级行政办公室,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文史资料研究办公室。为了便于开展活动,市政协设立了11个工作组,即:煤炭组、科技组、教育组、工交组、农林组、医药卫生组、财贸组、文化新闻体育组、妇女组、民族宗教组、台属侨务组,各组组长由委员兼任。工作组员由各条战线的政协委员组成。截至1985年市政协有专职工作人员19人,兼职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