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参政议政

第三章 主要活动

第一节 参政议政


  
                   第一节 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1960年政协双鸭山首届委员会成立后,双鸭山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积极参加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自1960年12月18日双鸭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起,市政协委员列席了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与人民代表一起讨论协商了各届人大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双鸭山市财政预决算、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各项决议。
  1978年4月市政协第6次常委会议就双鸭山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有关加强企业管理、改善劳动条件、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等18条意见和建议,并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1982年3月16日市政协部分委员参加了市委召开的民主协商会议,对准备增选的市长、副市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人选进行了协商。
  1982年7月30日,市政协常委列席了市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对双鸭山的发展规划提出69条意见。
  1985年11月 8日市政协召开四届十三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协商讨论了《双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草案)》,与会委员对发展双鸭山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40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