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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章 总工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双鸭山市总工会的前身是双鸭山煤矿职工总会。
  1947年7月,双鸭山矿务局成立,当时有煤矿工人70多人。矿务局在建立党支部的同时,即着手建立工会组织。当时担任矿务局副局长、矿区党支部书记的张恩璞亲自起草了组织工会的章程。首先在已恢复生产的岭西矿三井和四井建立工会组织。四井为一分会,会长赵培昌;三井为二分会,会长张跃华,共发展会员30人。
  随着矿山的恢复建设和发展,招收了大批矿工,到1948年初,职工人数由建矿初期的百余人增加到2 000人。由于职工队伍的不断扩大,合江省人民政府、东北煤矿职工总会于1948年2月,派袁毅杰来双鸭山矿务局具体抓工人运动,并成立了双鸭山煤矿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1948年7月,筹委会制定了《双鸭山煤矿职工总会章程草案》,8月下旬至11月,全矿先后成立了12个分会,当时有会员638人,候补会员101人。同年11月30日至12月 4日,在岭东煤矿浴池召开了双鸭山煤矿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117人,正式成立双鸭山煤矿职工总会,袁毅杰任主任委员,武心田兼秘书长。各矿井设分会,积极发展会员,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政策和任务,号召矿工积极生产、支援前线。到1948年底发展会员739人。
  1949年10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指示,双鸭山煤矿职工总会易名为中国煤矿工会双鸭山矿区工会。
  1948至1956年,双鸭山矿区工会共召开七届煤矿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内容:报告工作;财务执行情况;选举执行委员会领导人。其中:1950年的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和1956年的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同时,还召开了2次矿区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1956年5月25日建市后,同年9月1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撤销双鸭山矿区工会,成立双鸭山市工会联合会。原矿区工会所属各矿(厂)、队、院工会为市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组织。中共双鸭山市委任命辛镜山为双鸭山市工会主席,孙志群为副主席。负责市工会联合会的筹建和首届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1958年 6月召开了双鸭山市工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双鸭山市工会联合会。
  市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双鸭山市工会联合会第一届执委会,执委会推选刘先武,孙志群为副主席。全市直属工会有矿区工会、商业工会、粮食工会、教育工会、邮电工会、工交工会6个产业工会和市人委机关工会。
  1958年10月31日,市工会联合会召开首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将双鸭山市工会联合会易名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总工会;撤销 6个产业工会,分别建立煤矿工会工作委员会,财贸工会工作委员会,地方工业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和由医务、机关、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这些工会工作委员会均属市总工会的派出机构。
  1958年12月 1日,双鸭山市人民公社成立,实行政社合一,成立经济区。基层工会工作归经济区管理。
  1966年11月因“文化大革命”全市工会组织被“革命工人代表大会”而取代,原工会干部被陆续调离。
  1973年 6月10至14日,召开了双鸭山市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市总工会重新恢复工作,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女工部、生活部。
  经过l年多的组织整顿工作,到1974年8月,全市有28个直属单位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其所属基层建立了371个车间工会,2 822个工会小组,有27 658名老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全市配备了基层和车间工会专职干部206人,兼职干部855人,其中:党员 337人,团员86人。1978年12月,市总工会增设了财务部和教育部。1980年12月,又增设保险部和劳动保护部。尖山区、岭东区、岭西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和郊区党委均组建了工会。全市有264个基层工会(厂、矿级),518个车间工会,专职工会干部348人,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7 477人。
  1984年3月开始,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陆续组建了工会组织。到1985年底已建137个基层工会。为培养和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各级工会举办了各种专业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达到500人次,在开展“三优一先”(即优秀工会干部、优秀职工代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会组织) 竞赛活动中,全市涌现出36个先进工会组织、38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62名优秀工会干部、18名优秀职工代表。
  1985年市总工会又增设了民主管理办公室,群众技术协作办公室,直属工会41个(其中:已有76%配备了党政同级副职的工会主席),基层工会399个;事业单位有工人文化宫、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职工技术交流馆、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