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章 妇女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45年双鸭山只有30余户人家,50余名妇女。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迅速增加,矿工家庭也陆续迁到矿山,到1948年春,矿区已有家属住户 134家。为了搞好职工住宅区的治安,卫生管理,动员妇女支援矿山建设,矿区党委责成矿区职工总会负责筹建妇女组织。
一、双鸭山矿区妇女会
1948年 8月成立了双鸭山矿区妇女会,并以“投豆法”选举产生了双鸭山矿区妇女会。主任赵芝云。岭东、岭西设妇女分会。妇女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矿区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妇女参加政治活动和矿山建设。同年11月矿区职工总会妇女部取代了矿区妇女会,下设岭东、岭西、尖山等5个家属委员会。
二、双鸭山矿区民主妇女联合会
1954年 7月成立了双鸭山矿区民主妇女联合会,与矿区工会女工部合署办公,中共松江省委批复同意张健侠为双鸭山矿区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1956年5月建市后,矿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双鸭山市民主妇女联合会。
三、双鸭山市妇女联合会
1959年10月,召开双鸭山市首届妇女代表大会,成立了双鸭山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市妇联),区、乡设妇联。1966年7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妇联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73年,根据中央指示,中共双鸭山市委决定恢复市妇联,同年 6月召开了市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妇联第五届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城工部、农工部;下属5个区妇联,3个公社妇联,48个生产大队妇代会,132个街道居民妇代会,218个家属委员会。1978年市妇联又增设了福利部,负责托幼组织和儿童保教工作;1981年增设了儿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教育工作;1984年 2月市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处、增设了权益部,负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截至1985年,全市共有5个区妇联,4个乡妇联,229个街道妇代会,53个村妇代会。有专职妇女工作干部1 4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