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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活动

第三节 主要活动



                第三节 主要活动
  解放后双鸭山矿区广大妇女走向社会,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妇女“半边天”作用。
  1948年双鸭山矿务局恢复生产初期,矿区妇女自动组成妇女服务队,协助矿区装卸建矿物资;为矿工缝制衣服,给困难户挑水、劈柴、买粮;护理病人,照顾产妇等,她们不计报酬、不怕劳累,为恢复生产做出了贡献。
  1950年矿区妇女在抗美援朝运动中,送子送夫参加支前队伍,她们主动写慰问信,制做慰问袋、参加义务劳动、捐钱捐物、献工献时。岭东北山19个家属妇女小组仅用4天时间就捐钱130元,岭东西南山妇女5天捐钱93元,岭西家属捐钱198元,老矿工家属郝大娘献出一枚金戒子,矿区妇女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同年《婚姻法》公布后,矿区妇女会印发学习宣传材料,培训妇女干部150人和宣传员628人,深入基层,宣传讲解《婚姻法》、揭露批判封建买卖婚姻给人们造成的不幸遭遇,提倡婚姻自主,促进家庭和睦幸福。
  保勤支煤是矿区妇女组织的一项常年性的工作,从1948年矿区恢复生产起至1985年市妇联、基层妇女组织都把保证矿工出满勤当作支援煤炭生产的一项常年活动来抓。矿区各居民委都成立了保勤委员会,每家都制定保勤公约,实行出勤挂牌、登记,保证矿工下班休息好,上班工作好。1963年全矿区有保勤组织324个,1965年保勤组织增加到945个,保勤服务员4 186人,1985年保勤组织1 327个,保勤服务员4 789人。
  1957年全国第三届妇代会确定“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妇女工作方针,全市妇联组织积极宣传贯彻,教育妇女省吃俭用,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市妇联在全市妇女中开展了以“勤俭持家、节约储蓄”为中心内容的各种竞赛活动。1959年全市评选出21 000个勤俭户,全市45%的家属有存款,节约的存款金额达26.1万元。节煤 1万余吨,节粮45吨。在1961至1963年困难时期,市妇联组织全市妇女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把米活动,同时开荒种地,饲养禽畜,大搞瓜菜代食品,度过了难关。
  各级妇女组织十分重视托幼事业和少儿工作。1951年双鸭山矿务局成立了双鸭山第一处托儿所,以后,托幼园、所、居民寄托户,学前班逐步发展。到1985年,全市共有各种类型的托幼园所241个,学前班、幼儿班154个,寄托户1 155个。入托、入班率达36.6%,入托、入班的儿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
  各级妇联为了把家庭妇女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从1958年起,开始兴办各种服务网点,当年就办起了103处,服务项目包括:翻新补旧、洗染、风味小吃、酱菜、托幼等。有7 000名妇女减轻了家务负担,走出家门,参加了社会劳动。1959年妇联在岭东区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和推广家务劳动社会化的经验。1960年又办起了94个服务站,服务项目增加到 186个,有服务员2 000人。1976年各区街道妇女兴办“三代店”(即代营、代购、代销)173个。截至1985年,全市以妇女为主的集体性质的街道服务网点l 574个,专职从业妇女2 000余人,既服务于社会,又增加了家庭收入。
  全市妇女参加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日益增多。全市在各行业工作的妇女达55 772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35.39%,各条战线上的妇女自尊自强,努力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1957年5月岭东矿区妇女曹淑青、谷玉杰参加全国家属代表会议,1958年12月王静代表岭东“三八”炼焦厂参加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60年3月金国云、孟桂华、赵大娘(名武柏青)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79年,双鸭山矿务局集贤矿“三八”压风机组,二轻局电机二组,岭东区十五委童鞋厂,长胜公社“三八”科研组,服务局东风旅社获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高翠芳等24人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蔺絮华等7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岭东区十五委妇代会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1982年受省表彰的“三八”红旗手16人,“三八”红旗集体4个,五好家庭21户;受国家表彰的“三八”红旗手5人,“三八”红旗集体2个,“五好家庭”6个。1978年9月至1983年9月,市妇联官伟、陈淑琴、傅桂珍代表全市妇联分别参加了全国四届、四届四次、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
  1984年2月,市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处后,积极进行法制宣传,为妇女组织和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帮助.向司法机关提出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
  附:①1985年双鸭山市妇女基本情况统计表
  ③双鸭山市历年表彰先进妇女情况表
             1985年双鸭山市妇女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18—5



            双鸭山市历年表彰先进妇女情况表
  表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