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少年先锋队
第五节 少年先锋队
第五节 少年先锋队
一、组织沿革
双鸭山少年儿童组织是1949年6月在双鸭山矿区子弟小学开始筹建。根据团中央《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矿区团委于1950年8月,成立了双鸭山矿区少年儿童队,尖山、岭东、岭西组建了少年儿童队大队部,由矿区团委高传友兼管。1952年全矿区有儿童队员750人,4个大队部、18个中队、56个小队。有大队、中队辅导员22人。1953年 6月根据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双鸭山各级少年儿童队改称为少年先锋队。到1961年8月,全市少先队员有31 678人,大、中队辅导员1 327人,“文化大革命”中,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取代。1978年,恢复各级少年先锋队,1982年全市少先队员发展到67 627人,1984年5月市成立了少年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孟广遂任主任。截至1985年12月全市中小学共有少年儿童31 893人,少先队员27 157人,占少年儿童总数的85.2%;大队部72个、中队612个;辅导员762人、校外辅导员80人,团市委内设学校少年工作部,主抓少先队的工作。
二、主要活动
自1950年双鸭山少年儿童队组织成立起,即在矿区少年儿童中开展了“五爱”教育和小五年计划活动。组织少年儿童开办小农场,种植蓖麻、向日葵,制作教具,回收废旧物资,参加义务劳动。到1955年共创造价值折合人民币33 000元,植树 6 500棵。1956年少先队员参加扫盲活动,收到显著成绩,在团中央三届三中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1959年少先队员支援农业,共积肥138吨。1960年,全市5万名少年儿童参加了争当保粮保钢小能手活动。全市涌现出小能手 6 000人。既为工农业生产作出了贡献,又培养少年儿童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的道德品质。
1977年少先队员在团组织的带领下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雷锋活动,截至1985年全市少年儿童学雷锋、做好事4 130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