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
第七章 工商业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
第一节 组 织
双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工商联)成立于1956年1月11日。
1955年11月间,中共双鸭山矿区委员会决定由财贸部和工商科负责组建市工商联,并成立了市工商联筹委会,私营松华商店经理邸志佳为筹委会主任,解全、王春方为筹委会副主任。经1个月的筹备,于1956年1月11日召开了双鸭山矿区工商界第一届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62人。邸志佳作了双鸭山矿区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工作报告;大会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由15名委员组成的双鸭山矿区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经第一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有5人为常务委员,邸志佳被选为主任委员,解全为副主任委员。
1956年 5月25日建市,矿区工商联易名为双鸭山市工商联。为适应建市后工商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1957年 8月市工商联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69人。邸志佳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经大会选举并报请中共黑龙江省委同意,有21人组成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在二届一次委员全体会议上选出11人为常委,邸志佳为主任委员,解全、王永明为副主任委员。
1960年鉴于双鸭山市与集贤县合并,于当年 7月11日召开了市工商联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120人。选举产生执行委员31人,其中:常委15人,原集贤县工商联主任委员徐梯清被选为双鸭山市工商联第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邸志佳、张明文、解全、赵胜德(集贤县)为副主任委员。1962年12月因市县分开,免去了徐梯清、赵胜德市工商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
1963年 3月市工商联召开了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6人。邸志佳作了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执行委员21人,其中:常委 5人,邸志佳为主任委员,张汉池、解全为副主任委员。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工商联以“资本家的代言人”、“庇护者”等“罪名”被迫停止活动,组织机构被砸烂,部分工商联的领导受到冲击和迫害。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中共双鸭山市委为受冲击、迫害的人员落实了政策,得到了平反,并根据黑统发〔1985〕129号文件关于恢复工商联组织的精神,于1986年7月成立了恢复市工商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恢复市工商联的工作。1987年3月16日,召开了市工商联第五届会员大会,有82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副书记马德忠到会讲话;邸志佳作了题为发挥工商联的优势,为振兴双鸭山服务的工作报告;赵传武作了关于恢复工商联筹备工作的报告;大会审议了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27名第五届执行委员。邸志佳为主任委员,赵传武、陈士会、刘永新、高传英、潘希祥为副主任委员。市工商联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