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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军分区

第三节 军分区



                  第三节 军分区
  1985年12月13日,根据〔1985〕沈军务字第20号命令,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双鸭山军分区,同时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双鸭山市人民武装部。军分区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中央军委主席于1985年11月7日下达政干令第505号命令,任命王瑞东为军分区司令员,王连贵为副司令员,吴文武为军分区政治委员,朴俊益为参谋长。
  双鸭山市各区、乡和较大的企事业单位设武装部,并配备专职武装干部。截至1985年全市共有基层武装部50个,专职武装干部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