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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第二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双鸭山地区1946至1954年间,实行志愿兵役制度。因行政区划归集贤县,征集志愿兵的工作由集贤县负责。当时,双鸭山矿区处在恢复建设时期,没有征集任务,矿区只作征兵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