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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市司法行政机关自1980年组建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市司法局设立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继承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简称“九法一例”)等法律常识。宣传教育的重点则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青少年。
  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形式有:上法制课,组织法制报告会、设立法制宣传栏、编印法制宣传材料、编发法制教材、张贴标语口号、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宣传车、幻灯、演唱文艺节目、广播、电视、法律咨询等。
  1983年,先后进行 5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新宪法宣传月活动;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第一战役法制宣传活动;法制宣传周活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清除精神污染,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的宣传活动。
  市司法行政机关出动宣传车51台次,印发法制宣传材料25种11万份,办法制宣传栏6期,刊登法制宣传图片21套 400余幅,绘制法制宣传画84版,放映幻灯79场,为报社、电台撰写消息30余件,组织报告员40余人,宣传员208人,演讲60余场次,受法制教育达20万人次。
  1984年,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领导带头在电视台作法制工作报告。市司法局向电台提供法律知识讲座 5次,较系统地宣传《宪法》、《刑法》等重要法律法令,使25万余人次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同时,以公、检、法、司和厂矿保卫干部为主体,组建了83人的法制报告员队伍,向各级新闻单位投稿91篇,采用率90%,出动宣传车 7台次,办宣传栏和板报16期。同时,还承担全省普法教材的编印工作。至1985年末,市司法局编印教材75万册。
  1985年,在全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下称“普法”)。向全体公民比较系统地普及“九法一例”。市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各区、乡党委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受教育达百余万人次。